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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夢溪筆談 > 第22章

第22章[第2頁/共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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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

營舍之法,謂之《木經》,或雲喻皓所撰。凡屋有三分:自梁以上為上分,地以上為平分,階為下分。凡梁長多少,則配極多少,覺得榱等。如梁長八尺,配極三尺五寸,則廳堂法也。此謂之上分。楹多少尺,則配堂基多少尺,覺得榱等。若楹一丈一尺,則階基四尺五寸之類。乃至承栱、榱、桷,皆有定法,謂當平分。階層有峻、平、慢三等,宮中則以禦輦為法:凡自下而登,前竿垂儘臂,後竿展儘臂,為峻道;前竿平肘,後竿平肩,為慢道;前竿垂手,後竿平肩,為平道。此之為下分。其書三第。近歲土木之工,益為嚴善,舊《木經》多不消,未有人重為之,亦良工之一業也。

小說,唐僧一行曾算棋局都數,凡多少局儘之。予嘗思之,此固易耳。但數多,非人間名數能夠言之。今略舉大數:凡方二路,用四子,可變八千十一局;方三路,用九子,可變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局;方四路,用十六子,可變四千三百四萬六千七百二十一局;方五路,用二十五子,可變八千四百七十二億八千八百六十萬九千四百四十三局;方六路,用三十六子,可變十五兆九十四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億八千二百三萬一千九百二十六局;方七路以上,數多知名可記。儘三百六十一起,約莫連書萬字四十三便是局之大數。其法,月朔路可變三局;自後不以橫直,但增一子,即三因之;凡三百六十一增,皆三因之,便是都局數。又法,先計循邊一行,為“法”。凡加一行,即以“法”累乘之。乘終十九行,亦得上數。又法,以自“法”相乘;下位副置之,以下乘上;又以下乘下;置為上位,又副置之,以下乘上;以下乘下;加一“法”,亦得上數。稀有法可求,唯此法最徑捷。千變萬化,不出此數,棋之局儘矣。

醫用艾一灼謂之一壯者,以壯報酬法。其言多少壯,壯人當依此數,老幼孱羸量力減之。

醫者所論人鬚髮眉,雖皆毛類,而所主五藏各彆,故有老而須白眉發不白者,或發白而鬚眉不白者,臟氣有所偏故也。大率發屬於心,稟火氣,故上生;須屬腎,稟水氣,故下生;眉屬肝,故側生。男人腎氣內行,上為須,下為勢,故女子、宦人無勢,則亦不必,而眉發無異於男人,則知不屬腎也。

四人分曹共圍棋者,有術可令必勝:以我曹不能者,立於彼曹能者之上,令但求急,先攻其必應,則彼曹能者為其所製,不暇恤局,則常以我曹能者當彼不能者。此虞卿鬥馬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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