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儒家的現實主義派:荀子(2)[第2頁/共4頁]
第三類錯誤,他叫做“惑於用名以亂實”。他把墨辯的“牛馬非馬”歸入此類,這跟公孫龍的“白馬非馬”恰是同類的。如果考查“牛馬”這個名,它確切與“馬”這個名不相稱。但是在究竟上,有些植物屬於“牛馬”一類,而作為實,的確是“馬”。
在《正名》篇,荀子起首論述了他的知識論的實際,它與前期墨家的類似。他寫道:“以是知之在人者謂之知,知有所合謂之智。”就是說,人統統的熟諳才氣叫做“知”;熟諳才氣與外物相合者叫做“智”,即知識。熟諳才氣有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他所謂的“天官”,比方耳目之官;另一個部分就是心。天官接管印象,心解釋印象並予之以意義。荀子寫道:“心有征知。征知,則緣耳而知聲可也,緣目而知形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之而無說,則人莫不然謂之不知。”(《荀子·正名》)就是說,心將意義付與印象。它將意義付與印象,隻要在這個時候,才氣夠憑耳朵曉得聲音,能夠憑眼睛曉得形狀。五官雖能記錄某物而不能辯白它,心試圖辯白它若未能說出意義,在這個時候,人們還隻好說是冇有知識。
荀子在這裡反應了他阿誰動亂的期間精力。那是一小我們巴望政治同一以結束動亂的期間。如許的同一,固然究竟上隻是同一中國,但是在這些人看來,就等因而同一天下。
荀子還作了《樂論》,此中說:“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拍,足以感動聽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以是在荀子看來,音樂是品德教誨的東西。這一向是儒家推行的音悲觀。
關於名的發源和服從,荀子說:“製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荀子·正名》)就是說,名的啟事部分是倫理的,部分是邏輯的。
至於名的邏輯服從,荀子說,名是賜與事物的,“同則同之,異則異之。……知異實者之異名也。故使異實者莫不異名也,不成亂也,猶使同實者莫分歧名也”(《荀子·正名》)。
宗教、詩,二者都是人的胡想的表示。二者都是把設想和實際融會起來。所分歧者,宗教是把它當作真的來講,而詩是把它當作假的來講。詩所說的不是真事,它本身也曉得不是真事。以是它是本身棍騙本身,但是是自發的自欺。它很不科學,但是並不反對科學。我們從詩中獲得感情的滿足而並無毛病明智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