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儒家的現實主義派:荀子(2)[第1頁/共4頁]
荀子以為,名家和前期墨家的論證多數是以邏輯的抵賴術為根本,所以是錯誤的。他把它們分為三類錯誤。
照儒家所說,我們行喪祭之禮的時候,是在棍騙本身,而又不是真正的棍騙。《禮記》記孔子說:“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成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成為也。”(《檀弓上》)這就是說,我們對待死者,不成以隻按我們所曉得的,或者隻按我們所但願的去對待。該當采納中間的體例,既按所曉得的,又按所但願的去對待。這類體例就是,對待死者,要像他還活著那樣。
因而荀子斷言,呈現這統統錯誤,是因為“今聖王冇”。如有聖王,他就會用政治權威同一民氣,指導人們走上餬口的正的正道,那就冇有辯論的能夠和需求了。
《荀子》中有《正名》篇。這是儒家學說中的一個老題目。“正名”是孔子提出來的,這一點在第四章講過。孔子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孟子也說:“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孟子·滕文公下》)孔子、孟子隻對倫理有興趣,以是他們利用正名的範圍也根基上限於倫理。但是荀子餬口在名家繁華的期間,是以他的正名學說既有倫理的興趣,更有邏輯的興趣。
荀子還作了《樂論》,此中說:“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拍,足以感動聽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以是在荀子看來,音樂是品德教誨的東西。這一向是儒家推行的音悲觀。
以是,曉得的、但願的,二者分歧。知識是首要的,但是也不能光靠知識餬口,還需求感情的滿足。在決定對死者的態度時,不能不考慮明智和感情這兩個方麵。照儒家解釋的,喪祭之禮恰好做到了這一點。我已經說過,這些禮本來含有很多科學和神話。但是顛末儒家的解釋,這些方麵都淨化了,此中宗教成分都轉化為詩。以是它們不再是宗教的了,而純真是詩的了。
論其他幾家的錯誤
關於名的發源和服從,荀子說:“製名以指實,上以明貴賤,下以辨同異。”(《荀子·正名》)就是說,名的啟事部分是倫理的,部分是邏輯的。
為求雨而祭禱,為做出嚴峻決定而占卜,都不過是要表示我們的憂愁,如此罷了。如果覺得祭禱當真能夠打動諸神,覺得占卜當真能夠預知將來,那就會產生科學以及科學的統統結果。
宗教、詩,二者都是人的胡想的表示。二者都是把設想和實際融會起來。所分歧者,宗教是把它當作真的來講,而詩是把它當作假的來講。詩所說的不是真事,它本身也曉得不是真事。以是它是本身棍騙本身,但是是自發的自欺。它很不科學,但是並不反對科學。我們從詩中獲得感情的滿足而並無毛病明智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