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頁/共4頁]
傍晚,林芳洲從墳場回城,見城門裡有人放著擔子賣饅頭:“饅頭嘞,香香的羊肉饅頭……”
阿彌陀佛,死一個總比死兩個好……衛柺子啊衛柺子,冤有頭債有主,你若真想報仇,便去找阿誰小傻子……我多給你燒些紙錢,你在陰司好好玩樂,不要惦記取回家了……
林芳洲盤腿也坐在床邊,看著他,俄然說道:“我曉得你是誰了。”
她走疇昔,望擔子裡看了看,擔子裡隻剩下三個饅頭。林芳洲便道:“我全買了,你給我算便宜點。”
臉上俄然有涼涼的異物感。林芳洲收回目光,見那小孩蹲在她麵前,正抬手擦她的眼淚。他的手很涼很軟,小小的,行動遲緩,剛強地在她臉上擦了又擦。
林芳洲笑了:“我若真的死在賭場,還得勞煩陳大哥幫我湊錢發喪。”
衙門很快驗完屍,讓陳屠戶把衛柺子的屍身領走。衙門做事向來憊懶,此次效力如此之高,讓林芳洲感受怪怪的。
林芳洲說到這裡,已經駭得聲音模糊有些顫栗,幸虧陳屠戶在想事情,也冇發覺她的非常。他說道:“事情先這麼說定,我再去彆家問問。”
林芳洲俄然嘲笑:“看來留不得你了。”
陳屠戶翻了個大大的白眼:“你遲早死在賭場。”
“如何,我說對了?”林芳洲有些對勁。
陳屠戶神采和緩,“我並非逼你出錢,隻是你不該戲弄我。”
落在地上的饅頭隻沾了些灰,撕掉皮還能吃。林芳洲一邊剝皮一邊吃,生生把饅頭吃成了烤紅薯。
在男人看來,“畢生不舉”是比五馬分屍還要暴虐的誓詞,他們那裡曉得,林芳洲不管是否違背誓詞,這輩子都是“舉”不起來的。
拿著這錢,林芳洲先去了陳屠戶家,撂下一百八十文,“陳大哥,我的一點情意,給衛柺子買一口好點的棺木吧。”
“你這地痞竟敢戲弄我!小三!拿我的屠刀來!”
……
衛柺子的死,使她有點草木皆兵。
“還要驗屍做甚麼?莫非衛柺子不是他殺的?”
林芳洲內心格登一下,吃緊忙忙跑出去,見陳屠戶沉著臉,紫紅色的麪皮繃得緊緊的,不像是在誆她。她問道:“為甚麼會弔死?”
“三文一個。”
林芳洲回身要走,那賣饅頭的小販卻俄然叫住她。他取出一個油紙包,說道:“大郎且慢。有個饅頭掉在地上,沾了些灰塵,不敢臟了主顧的嘴,我本想拿回家本身吃。大郎若不嫌棄,這一個便算是饒上的,可好?”
打幡摔盆都是兒子乾的事,若冇有兒子,女兒也可姑息。有些絕戶,本身冇有後代,又怕身後不能順利去陰司報導,便在生前辦理好一應發喪事件,費錢請人給他打幡。因為打幡是件有損莊嚴的事,隻要那些惡棍地痞情願接這類差事,且代價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