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3頁/共4頁]
林芳洲笑了:“我若真的死在賭場,還得勞煩陳大哥幫我湊錢發喪。”
眼看著陳屠戶走了,林芳洲回身跌跌撞撞地跑進屋,進得屋裡,一把薅住傻坐在床邊的小孩,低吼道:“衛柺子不是他殺的,他不成能他殺!他是被人害死的!你到底是誰?!”
“今晚我回城時,”林芳洲自顧自說,“看到城門口有幾個形色奇特的人,看起來凶巴巴的,我感覺他們,應當是抓你的人。連我都能發明他們,官府必定也能發明。但是,官府卻聽之任之,冇有轟走他們,乃至冇有查問……你說奇特不奇特?獨一的解釋,他們和官府是一夥的。官府想要奧妙地抓你,乃至殺掉你。而你,穿戴甲冑呈現在冇有任何駐軍的永州,以是你是――”她目光俄然沉下來,“反賊。”
“我曉得。我也吃了衛柺子幾個不要錢的糍糕,現下是該還了。”
“三文一個。”
那孩子看著她扭曲的麵龐,他眨了一下眼睛,冇有任何答覆。
她又心虛又慚愧,又氣憤又有力,呆呆的自言自語,眼神浮泛,不一會兒竟淚流滿麵。
“你這地痞竟敢戲弄我!小三!拿我的屠刀來!”
回到家時,一個饅頭剛吃完。本來表情挺好的,但是一看到床邊坐著的小傻子,林芳洲立即拉下臉。
這一答倒是令陳屠戶有些不測:“我覺得你會說冇錢。”
陳屠戶被這些錢驚得兩眼發直,“這是真的?不會是捏造的吧?那但是要殺頭的!你莫來禍害我。”
“他殺也要驗屍,走個過場。我聽去現場看過的人說,他是在自家吊頸死的,多數就是他殺了。好死不如賴活著,也不知衛柺子有甚麼想不開。”
在男人看來,“畢生不舉”是比五馬分屍還要暴虐的誓詞,他們那裡曉得,林芳洲不管是否違背誓詞,這輩子都是“舉”不起來的。
林芳洲摸著下巴,儘力壓抑住心虛,對陳屠戶說:“要不我們先去看看衛柺子?”
他像個木偶一樣被她抓起來,神采卻冇有涓滴的竄改。烏黑的眼睛,沉寂又潔淨,彷彿無風的夜晚。
她走疇昔,望擔子裡看了看,擔子裡隻剩下三個饅頭。林芳洲便道:“我全買了,你給我算便宜點。”
衙門很快驗完屍,讓陳屠戶把衛柺子的屍身領走。衙門做事向來憊懶,此次效力如此之高,讓林芳洲感受怪怪的。
“你如何還冇死啊。”她說。
林芳洲本來是真籌算給衛柺子打幡摔盆的,人家的性命都折了,她給他做回兒子也冇甚麼大不了。隻是她轉念一想,做得如許較著,萬一被人發覺,她小命豈不是也要折出來?
落在地上的饅頭隻沾了些灰,撕掉皮還能吃。林芳洲一邊剝皮一邊吃,生生把饅頭吃成了烤紅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