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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遊戲競技 >易中天中華史:國家 > 第3章 從雅典到費城

第3章 從雅典到費城[第3頁/共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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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就是契機。冇有契機的其他陳腐民族,都走向了君主製。隻要希臘人,另有厥後的羅馬人,是個例外。

因而雅典人以為,他們能夠稱霸。

分炊也不是“包產到戶”。戶是冇有的,分到財產的是獨立的小我。這是汗青上最完整的私有製――財產歸每個小我統統,並且崇高不成侵犯。

劃1、科學、民主、法治等各種精力,

1620年,荷蘭的部分英國分離派教徒乘坐“蒲月花號”輪船,顛末66天的海上流落,達到打算外的馬薩諸塞(原打算是弗吉尼亞)。登陸時他們一共102人,但一個夏季的北風就帶走了58條生命。第二年春季,當蒲月花號再次來到這裡時,船長卻駭怪地發明,那些正在病篤掙紮的人,竟然冇有一個肯跟他回到“文明的”英國。啟事很簡樸:在這裡能獨立,在這裡有自在。

如此開放的視野,是讓人氣度開闊的。何況另有夏季和暖的陽光,夏天風涼的信風,這起碼包管了他們在露天廣場召開百姓集會,將不成題目。

柏拉圖說,希臘人是“圍著水池的螞蟻和青蛙”。

獨立品德,自在意誌,真是何其首要乃爾!

為甚麼要獨立出來?氏族內部不平等嗎?劃一。但這類劃一是靠不住的,因為每個成員都不能離開構造而伶仃存在。絕大多數原始民族或者有圖騰,或者要文身,就是為了包管本身安然地餬口在族的羽翼之下。

說白了,都會自治,就是市民的“結合贖身”。

這可真是“不自在,無寧死”。

山那邊是海

走向劃一

明顯,必須跟統統的憑藉工具都一刀兩斷。

這在氏族社會是不成題目的。血緣,最天然、最實在、最溫情也最調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婦隨,不就是中國人一貫尋求也曾經行之有效的主張嗎?但是現在的希臘人,卻成了宙斯式的“弑君豪傑”,俄狄浦斯式的“殺父罪人”,早已“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他們,又靠甚麼來構成社會,結為群體,不至於因各行其是而天下大亂?

就說馬薩諸塞。

如許一種好東西,當然能夠放之四海。比方說,用來製定研討題目會商題目的體例和法則。這些體例和法則,比如邏輯,是人與天然的約法,也是人與人的約法。此中,不證自明的叫“公理”,推導的過程叫“推理”,推導出來的叫“定理”,最後的結論叫“真諦”。某個結論是不是真諦,不歸張三說了算,也不歸李四說了算,要看是否合適邏輯乾係和事前商定,誰都冇有特權能夠蠻不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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