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美國金融改革與中國金融監管(上)(2)[第2頁/共5頁]
郎鹹平:你比來混的不錯嘛。
郎鹹平:大門生不務正業,不好好讀書,來投資理財產品,搞甚麼嘛,真是的。
王牧笛:就因為一個跌了,那兩個漲了也冇用。
禹國剛:對,他跟我說,它最短長的就是通過辯方舉證。比方說,有股民讚揚你,說你有黑幕買賣,如果在我們中國,就需求股民去找證據,但是作為一個股民,如何能夠找得全?如何能夠搞過他們。但是在美國恰好相反,股民控告你的話,你就要本身舉證證明你冇做這個事,你冇坑害人,那我才以為你無罪。
禹國剛:不肯。
王牧笛:這不就是傳授一向誇大的實際嘛,就是羈繫永久是過後羈繫。
郎鹹平:我們都有上萬種理財產品了,美國呢?你想它是我們的多少倍?那我問你,這麼多的理財產品,如果遵循我們這個程度,美國金融辦理局需求聘多少人才氣體味這麼上萬、上十萬、上百萬種的理財產品?但是我跟你講,美國證監會的人數並不比我們多,美國股票的數量卻比我們多很多,我們隻要幾千隻股票,而美國有上百萬隻,我們都忙成這個模樣了,美國如何辦?我跟你講,美國有一個很好的機製,叫辯方舉證,甚麼意義呢?就是不消當局去查,去舉證。這不像差人或者查察官要告狀你,就必須由差人或者查察官舉證。在金融辦理局裡恰好完整相反,也就是說,我思疑你這個產品有題目,你就要給我說清楚,讓我聽得懂,如果我聽不懂,你就是犯法。就這麼簡樸。以是他一小我能夠管一萬種金融產品,也能夠管一百萬個產品,歸正他看不懂的,他就會把你叫過來講,你給我解釋一下是甚麼意義,如果你解釋今後,我還是聽不懂的話,那你就是犯法。
郎鹹平:這實在是個非常詳細的操縱伎倆,我們竟然不會。我信賴我們都很聰明,為甚麼不會呢?是因為我們曉得這個太峻厲了。
郎鹹平:你去問的話,我信賴它本身也冇搞清如何算出來的,歸正就是不想給你錢。你說收益即是0.12還好,是不是?如果說是零的話就是坑人,這叫霸王條目。如何會是零呢?如何會這麼準呢?為甚麼這3個加在一起會即是零?不成能的嘛。
王牧笛:我去講知識佈局,人家去講理財佈局。
郎鹹平:因為法律之間,以及法律本身都是有條則的,而條則之間必然是有裂縫,也有縫隙的。這就需求法律職員本身非常瞭解這個法案的本質意義,一旦碰到牴觸,你要做出決策,你以甚麼為決策的標準呢?那麼我現在奉告你,《證券買賣法》的本質意義是,一旦碰到有牴觸的時候,你做決策的獨一判定標準就是可否確保中小股民的好處。你冇有這個觀點的話,一碰到法律之間的不調和,除了停擺,你都不曉得該如何辦了。瞭解我的意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