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阿拉伯(1)[第2頁/共6頁]
我不會。聽到聲音的人說。
宣讀!
作為穆罕默德的出世地和伊斯蘭教的鼓起地,當年的麥加並無本日之氣象。當時,這座其貌不揚的小鎮坐落在枯燥而多沙“冇有莊稼的山穀”當中,令人絕望地被兩重蕭瑟無樹的群山環抱。用石頭或乾磚――曬乾而非燒製的磚塊砌成的平頂屋構成了它擁堵的住民區,隻要都會中間開闊廣場上的一眼聖泉和一座神廟,才表示著它必將非同凡響。[4]
商隊是範圍龐大的,最多時傳聞職員可達三百,駱駝可達二千五百頭,上千駱駝則很能夠是標準配置。如許一支浩浩大蕩的步隊行走在漫漫征途,就不但需求安然,也需求沿途的補給。前者使商隊變成了武裝個人,後者則催生了都會經濟。並且,這些都會也有著奇特的稱呼――它們被學術界恰如其分地稱為“隊商都會”。[3]
這是實話,不識字的他確切不曉得該宣讀甚麼。
赫蒂徹(Khadīja)是古來氏貴族的遺孀,四十歲時與穆罕默德結婚。這時的穆罕默德二十五歲,本來是赫蒂徹的雇員。婚後,赫蒂徹把“公司”交給丈夫打理,這就將穆罕默德晉升到富有和負任務的職位,為他此後成為阿拉伯人的精力魁首和政治魁首奠定了根本。
是的,雅特裡布人向先知收回了聘請,固然他們隻是把穆罕默德看作一名能夠補救他們內部膠葛的智者,而不是宗教魁首。但有此綠洲,總比困在麥加好。
隊商都會是由商站生長而來的,固然此中也有一些曾經是猶太人的農墾區。究竟上,綠洲上的村莊本來就是遊牧民獲得農產品的園圃,現在變成商隊的中轉站和補給站一樣順理成章。當它們因為需求的增加變成旅店、商店、作坊和農貿市場的龐大調個人時,站點也就變成了都會。
無妨來看麥加(Mecca)。
穆罕默德卻睿智地把好事情成了功德。是啊,既然血緣已偶然義,那就依托信奉吧!因而,一種名叫烏瑪(Umma)的穆斯林共同體被髮明和建立起來。烏瑪有章程、規律、機構和合作:遷士(隨遷穆斯林)擔負軍事要職,輔士(本地穆斯林)賣力戶籍稅收,導師、魁首和統帥當然是先知。不丟臉出,如許政教合一的構造離國度已隻要一步之遙。[10]
這可真是“天將降大任因而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