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第14頁/共24頁]
魯迅做出如許的答覆:
無能大碗酒,不品小鐘茶。
《小說迷魂遊地府記》雖藝術上慘白,但暗射諷刺了軍閥禍國殃民,攻訐了當時風行的黑幕小說,既顯現了作者的公理感,又表示出作者反對惡俗興趣的審美妙念。隨後頒發的中篇章回體小說《皖江潮》,寫的是安徽自治活動,怒斥處所軍閥的醜惡,因此被蕪湖黌舍門生改成話劇公演。
選將笑話供人笑,怕惹費事愛肉麻。
20世紀30年代的中國小說,相對來講,是有些沉寂和蕭索的,但淺顯小說卻一枝獨秀。上海和北平呈現了淺顯小說高潮,這是當時文壇奇特的文學風景。
有人將《春明外史》中的人物,與實際餬口中的人物對號入坐,以為時文彥是徐誌摩,胡曉梅為陸小曼,韓幼樓為張學良,魏極峰乃曹錕,何達是胡適,金士率則為章士釗如此。
《春明外史》在上海格外顫動,怕與小說“描述社會瑣事,以朋友笑謔”的媚俗審美思唯有關。更貿易化的上海,對文學的文娛性、興趣性看得更重。
張恨水寫《啼笑人緣》,緣於北平的一個訊息。一個姓田的旅長,看中了一個有姿色的唱大鼓書女藝人高翠蘭,然後將她搶走。高翠蘭父母向田索討身價銀兩不遂,而將他告到法院。經審理,田被判刑入獄。高卻對田有好感而不忘情,回到家中,常與父母哭鬨,引發鄰居和訊息界重視(《章回小說大師張恨水》)。
上麵所述,對比魯迅要中門生“儘力圖奪談吐的自在”,要深切有力很多。可喜的是,右翼作家和自在主義作家在反對百姓黨“錮閉思惟、乾與談吐”之戰中,冇有太多的分歧,甚或結成了同一戰線,相較之下,自在主義作家的炮火更猛些。
次年6月,明星電影公司拍成《啼笑人緣》第一集有聲電影。影票一搶而光。但南京大劇場座無虛席以待開演之時,一群法警俄然突入影院,要求當即停映。明星電影公司隻能向法院交了三萬元,影片方得以放映。實在,這都是顧天為在背後搗的鬼,他見又未得逞,便再請黃金榮出麵,活動內政手命令《啼笑人緣》停映。在上海灘,法律隻是一個安排。後明星電影公司無法,隻能請更大的黑幫老邁杜月笙出麵調停,大狀師章士釗任法律參謀,最後還是讓大華電影公司敲了十萬大洋竹杠,此案才宣佈告終。呼嗚,此不啻張恨水另一部小說是也。
人間專打鬼,臂上愛蟠蛇。
1932年春,繼《春明外史》後,近百萬字的長篇小說《金粉世家》在北平《天下日報》副刊連載了六十四個月後,燦然收官。這是張恨水在報紙上連載時候最長、最為顫動,也是給張恨水帶來更大名譽的作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