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宗萬曆 上篇譯文[第6頁/共10頁]
十一月十四日,祭奠天於南郊。
■萬曆十四年(1586)春仲春十八日,嚴禁外官饋送禮品。
夏四月初四,施助山西生災害的州縣。二十二日,施助蘇、鬆、淮、鳳、徐、宿災害。戶部呈上《萬曆管帳錄》。
玄月初六日,朱翊鈞到天壽山拜見祖陵,十一日回宮。
神宗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天子,叫朱翊鈞,穆宗第三子。?其母為李貴妃。
夏四月二十二日,朱翊鈞詔諭百官行久任之法。
八月二十八日,施助山西災害。二十九日,施助淮、揚、徐水患。
玄月月朔,應有日蝕,但因陰雲諱飾而不能瞥見。初三,中斷行刑。
十一月初十,下詔測量百姓地步。
仲春十七日,免除兗、青、登、萊所轄地區的拖欠賦稅。十九日,冊立王氏為皇後。
十一月十三日,河工完成。
■萬曆五年(1577)春正月二十一日,朱翊鈞詔令鳳陽、淮安大力號令墾田。
三月二十三日,賜朱之蕃等報酬進士落第以及其他不稱出身。
閏仲春十一日,俺答之子乞慶哈世襲順義王封號。緬甸侵犯永昌。十二日,朱翊鈞到天壽山進謁九陵,免除路過之地的田租。十七日,又到西山進謁恭讓章皇後、景天子之陵。十八日回宮。乙酉日,施助臨、鞏、平、延、慶五府水災,免除其田租。
三月十三日,再次昌大停止祈雨祭奠。十八日,李成梁出塞攻擊把兔兒炒花,獲得大勝。二十一日,減少杭州織造及尚衣監料銀。尚寶司少卿徐貞明督治京畿水田。
閏十仲春二旬日,下詔免除第二年元夕燈火。
■萬曆三年(1575)春正月初七,祭獻太廟。
夏蒲月二十六日,京師地動,朱翊鈞號令群臣修身檢驗。
冬十月初五,淘汰宮內宮外冗官。初九,施助蘇、鬆、常、鎮饑荒。
這一年,有安南、琉球、暹羅、土魯番前來朝貢。
十仲春初二,前禮部侍郎王錫爵擔負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吏部侍郎王家屏兼東閣大學士,參與秘密事件。二十二日,停止開采銀礦。
六月十四日,朱翊鈞詔令天下各地每年夏季審判犯人,對輕犯之類予以弛刑和開釋,以兩京為例。二旬日,倭使小西飛樸拙要求投降。
三月初二,杭州生兵變,巡撫吳善言被抓。初九,兵部侍郎張佳胤巡撫浙江討伐叛軍,繼而予以安定。十八日,泰寧衛部長把亥進犯義州,李成梁將其擊敗。二十一日,倭寇侵犯溫州。
三月十八日,賜賚孫繼皋等人進士落第以及其他分歧的出身。
八月十四日,朱翊鈞詔令從太倉取銀二十萬兩充作閱陵的犒賞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