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初嘗禁果的代價[第1頁/共3頁]
實際上這則訊息所供應的數據能夠仍然是比較保守的,90後已經23歲擺佈,如果他們的均勻初夜為18.2歲,那起碼也是法定的成年人了,18歲幾近也是大學一年級前後了,應當不算太讓人不測或絕望。但實際上能夠有些人產生的時候更早,比如在一些相對封閉的鄉村,在一些打工者雲集的工廠,在看法比較開放的中學,等等。
根據上述規定,也就是說我國的“誌願春秋線”是14週歲。14週歲以上兩邊誌願的性行動將不再以為是犯法,明知幼女未滿14週歲而與其產生性乾係的,即便兩邊誌願也構成強姦罪。
起首是相處的兩邊在開端的時候就不要用心恍惚本身的性汗青,不要比及性交以後再慨歎“本來你不是第一次”,這不是一個分離的好來由;其次是“膜女”們本身要科學理性地對待這個事情,彆被彆人的目光圈出來,患得患失;然後就是男人要作拿得起放的下的男人,若你至心在乎膜,務必來往之初就聲明,彆做“過後諸葛亮”,那對女孩不公允,也有違男人的君子之道;最後是性該當是人身自在的一部分,人有權媚諂本身,讓本身高興,但在高興之前要明白這是一種互換,有支出有獲得,不要過分隨便地濫用性權力(僅僅是建議),免得悔怨。
在我的另一本書《完美婚姻邪術書》裡,我寫過近似話題,題目是《誰有處女情結》,當時我給出了一個處女情結的小藥方。
一轉眼兩年疇昔,瑩瑩又經曆了兩次天然流產,查抄後得知,是因為第一次手術操縱不當形成的後遺症,此後能夠會風俗性流產,很難保全胎兒。瑩瑩這才曉得因為一時粗心竟然永久落空了作母親的機遇,而小剛得知此過後向瑩瑩提出了分離。他說本身是家裡的獨子,要為家裡擔當香火,如果將來冇孩子會被村裡人笑話,父母也在鄉親麵前抬不開端來。瑩瑩哭著說:“我是為你才變成如許的呀!”小剛幽幽地說:“誰曉得我究竟是不是你第一個男人?歸正第一次在一起的時候冇見紅,說不定你是懷了彆人的孩子以後栽到我頭上的。”
有些國度的“誌願春秋線”是16歲或21歲。有專家觀點是拔除誌願春秋線,對14歲以下的兒童的性也認同,尊敬其誌願及權力,並宣稱兒童也有性權力,隻如果誌願的就不該被輕視。但我以為誌願春秋線起碼在目前的文明背景和文明程度下是需求的,因為14歲以下兒童的心智發育及資訊闡發才氣尚不敷以抗擊外界傷害,比如棍騙和引誘。比方一個9歲女孩和一個19歲男孩或59歲男人之間的性活動,並不能因為所謂的“誌願”就以為公道合法,兩邊在智力成熟上差彆明顯,很較著後者是在侵害九歲女孩的權力,而九歲女孩能夠隻以為這是個遊戲,能獲得糖果,卻不曉得能夠形成的身心傷害以及長遠結果。以是,自在與尊敬自在意誌固然寶貴,但不能以自在之名聽任對兒童的性行動,因為兒童所表達出的誌願凡是一定是真正體味行動意義及結果的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