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風塵(1)[第5頁/共6頁]
一把鑰匙開一層鎖,一杯酒火上澆油增三分狂意。
我哪兒經曆過這類場麵啊,慌鎮靜張地也找了個暗影往裡骨碌,成果一屁股坐進了河溝裡。
他還真不經激,端著酒缸子站上來和我舉杯,兩小我搖搖擺晃地像在推手一樣。
他們家冇酒杯,一水兒的大號軍用琺琅缸子,二兩酒倒出來不過是個缸子底兒,底子不美意義端起來和人舉杯,因而大部分客人站著出去,打著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著肚子出去,空著肚子歸去。
地雷和詭雷都冇弄死他。
吃毛毛蟲時,用軍用雨布一蒙,點起羊油蠟燭灼去毛毛蟲的硬毛,全部兒囫圇塞進嘴裡,一嚼,滿嘴黏稠的汁兒,像魯菜上勾的芡。
寫就寫了。
參戰一年後,老兵已從副連長升為窺伺大隊代理營長,彼時他二十三四歲風景,手底下的幾百名流兵大多隻要18、19或20歲。
普通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時分,我會藉著酒膽,從他嘴裡有一句冇一句地摳出點兒陳年舊事。
還真治不了,不管多麼氣勢洶洶,十足折戟於老兵的乾粉滅火器之下。
大大小小的陣地戰及遭受戰,他斃敵20餘人,還不包含遠間隔擊斃的。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對門,我偶然蹲在門口看看,至心悲憫那些雪人,偶然候實在忍不住就插話。
他的一隻耳朵、一塊頭蓋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島的熱帶叢林裡。
他跑過來撈我,嘴裡還不忘了說:警報消弭……
煩人的另有螞蟥,鑽進肉裡,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裡鑽,火也燒不得,不然半截燒掉半截爛在體內,螞蟥有毒,整塊肉都會腐敗。
不是不愛喝,但分與誰醉。
半夜的燒烤店酒氣四溢,“鑰匙”閒逛在每一隻酒杯裡,故而品德標準的彈性尤其較著。
拉措像個楔子,硬生生地往拳來腿往的人堆裡紮,她兩臂一振,白鶴亮翅,兩旁的大老爺們一踉蹌。拉措的手指頭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臉蓋臉地罵:你們都是多大的人啦!用飯就好好吃,打甚麼架!你媽媽教你用飯的時候打鬥嗎?!
是對是錯,是恰是反,百年後代人自有分曉,但不管如何,請彆讓它埋冇,那些新鮮和實在的細節,有權力被人曉得。
金波、杜康、般若湯,前人稱酒為杜康是有事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拉措一發威,酒鬼變烏龜,冇幾小我敢再冒昧,多數訕訕地回身坐下,偶爾有兩個抹不開麵子的人刹不住車,嘴裡罵罵咧咧,音量卻並不敢放大。
我寫這篇文章並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籌辦。
櫻桃酒是我的最愛,肚裡有肉內心不慌,故而酒來碗乾,從不養魚,然後必端著酒碗上桌子……酒是杜康,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好上桌子這一傑出風俗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嘯,或激昂筆墨或伐鼓罵曹,或技擊播送體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