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第2頁/共3頁]
可駭係數:★★
大話歪批
閻王說:“這就是把直的誣告成曲的!那如何才氣把曲的變成直的?”
贓官平生搜刮,結局卻多是餓死。閻王的懲罰,諷刺意味很風趣。明天那些挑肥揀瘦、貪婪實足的官員,讀到此處,大抵也會羞紅麪皮吧。
大話歪批
閻王判案,真是糊裡胡塗,強加罪名。不過,最後一案還算公道。可見,唯利是圖、見風使舵的勢利人,了局實在不妙啊。
閻王鮮明大怒,指著貪鬼罵道:“你這孽障!如許挑來揀去,跟在陽間仕進的遴選職位的肥瘦有甚麼兩樣?我罰你做一隻烏龜!你既然怕窮,就讓你總縮著頭;你既然貪婪,就讓你長年喝風,吃不到一樣食品!”
典範溯源
貪鬼選仆人
幾案,用腳指夾著一支筆,運寫如風。差役歸去陳述,官吏們感慨地說:“即便州縣長官全變成活閻王,如許的人也肅除不儘。可駭啊!”
王曰:“爾等挾何術,能倒置吵嘴若此?”曰:“是不難。柳下惠坐懷,作強姦論,管夷吾受駢邑,可按劫奪田產律也。”王曰:“是則誣直為曲矣!而拗曲作直則何如?”曰:“是更不難。傲象殺兄,是遵父命;陳平盜嫂,可曰援溺也。”
父子答覆說:“這不難。比如柳下惠坐懷穩定,能夠當作強姦來措置;管仲接管駢邑,能夠當作劫奪田產來措置。”
可駭係數:★★
王怒,命牛首抉其父雙眼,而斷去其子兩臂,仍令鬼役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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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問第三小我,那人答道:“我生前給人糊鬼臉。”閻王說:“也押到油鍋裡去!”第三小我不平,說道:“我糊鬼臉,替大王張威壯勢,為何與他們都犯一樣的罪?”閻王說:“你見了錢多的就給他好臉兒,對那錢少的,就用歹臉欺負他,還說無罪!”
有一人極貪而貧,因貧而死,窮魂渺渺,來至幽冥。閻王遂判之曰:“你這孽鬼!在陽間貪得無厭,終窶且貧;貧不能安於貧,妄圖貪求,作孽多矣!應罰去變禽獸蟲豸之類。”貪鬼曰:“罰我變禽獸蟲豸,實不敢辭;但求大王格外垂憐,俯準我擇主而事。”王曰:“何擇?”答曰:“若教我變走獸,我要變伯樂之馬、張果之驢;若教我變飛禽,我要變右軍之鵝、懿公之鶴;若教我變蟲豸,我要變莊子之婕、子產之魚。”王遂鮮明斯怒,指而罵之曰:“你這孽障,如此揀擇,與陽間之作官而揣缺之肥瘠者何異?著罰作一烏龜,既是怕窮,令其常常縮頭;既是多貪,令其終歲喝風,卻食不著一物。”貪鬼乃恍然曰:“我固然何嘗作官,卻曉得作官的罪孽不小!”
狀師殘疾了,買賣還是紅紅火火,令人稱奇。好笑世人你爭我鬥,倒繁華了其他財產。訟師的子孫至今未絕種,倒置吵嘴,混合是非,還是是他們的拿抄本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