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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其他小說 >古代鬼故事 > 第16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

第16章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世果報篇 (7)[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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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鬼選仆人

王曰:“爾等挾何術,能倒置吵嘴若此?”曰:“是不難。柳下惠坐懷,作強姦論,管夷吾受駢邑,可按劫奪田產律也。”王曰:“是則誣直為曲矣!而拗曲作直則何如?”曰:“是更不難。傲象殺兄,是遵父命;陳平盜嫂,可曰援溺也。”

閻王說:“這就是把直的誣告成曲的!那如何才氣把曲的變成直的?”

貪鬼說:“罰我變禽獸蟲豸,我不敢違命,但求大王準我挑選仆人。”

父子倆醒來後,便真的像夢中經曆的,父親冇了眼睛,兒子缺了胳膊。官府傳聞了這件過後,都說他們父子既然蒙受了陽間的懲罰,今後打官司的或許會少些。幾天後,官府派差役前去刺探。隻見那些要打官司的人,手捧金銀財物,在那父子倆的堂下排成一圈等待。那父親麵向南坐在一個榻上,合著雙眼,喃喃口傳;他兒子則在中間橫放一個

閻王差鬼卒拘三人到案,先問第一個:“你生前作何活動?”答曰:“縫連補綴。”王曰:“你迎新棄舊,該押送油鍋。”又問第二個:“你作何心機?”答曰:“做花賣。”王曰:“你節外生枝,發在油鍋。”再問第三個,答曰:“糊鬼臉。”王曰:“都押到油鍋去。”其人不平,曰:“我糊鬼臉,替大王張威壯勢,如何同犯此罪?”王曰:“我怪你見錢多的,便把好臉兒與他,那錢少的,就將歹臉來欺他。”

典範溯源

大話歪批

貪鬼恍然大悟,說:“我固然未曾仕進,卻明白了仕進的罪孽實在不小。”

閻王判案,真是糊裡胡塗,強加罪名。不過,最後一案還算公道。可見,唯利是圖、見風使舵的勢利人,了局實在不妙啊。

狀師殘疾了,買賣還是紅紅火火,令人稱奇。好笑世人你爭我鬥,倒繁華了其他財產。訟師的子孫至今未絕種,倒置吵嘴,混合是非,還是是他們的拿抄本領。

贓官平生搜刮,結局卻多是餓死。閻王的懲罰,諷刺意味很風趣。明天那些挑肥揀瘦、貪婪實足的官員,讀到此處,大抵也會羞紅麪皮吧。

閻王調派鬼卒拘了三小我到地府,先問第一小我:“你生前是乾甚麼的?”那人說:“替人補綴衣物。”閻王說:“你迎新棄舊,該押送了去下油鍋。”

又問第二小我:“你是乾甚麼的?”那人答覆:“做花賣。”閻王說:“你節外生枝,也要下油鍋。”

出處:《笑林廣記》

有個非常貪婪的人,終究卻因費事而死,來到陽間。閻王判道:“你這貪鬼!你在陽間貪得無厭,作孽太多,來世罰你變禽獸蟲豸!”

瀏覽環境:書桌旁

大話歪批

閻王接著又鞠問兒子,兒子說:“這是你的錯誤!假定使我生來手就笨拙,如何能寫狀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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