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補簽合約[第1頁/共3頁]
許瑋甯金鐘獎加油!--------------------------------------------刹時收視破一點五,年度綜藝新人王出世?最新一期《壹週刊》用了個閃亮題目,配圖是杜翰文和小s唱歌時的圖片。杜翰文一邊打哈欠一邊喝著粥,順手換了個報紙看,內容大同小異。
實在簽約也不滿是公司為了贏利,另有一部分啟事是要扛版權官司的題目。拿人財帛**,簽約對藝人的好處就是層出不窮的版權題目有公司去措置。杜翰文這首歌就是如許,你作為在綜藝節目裡唱,冇題目,因為這是非紅利的演出性子。但電台,電視台音樂節目要播,不可會被告。活動商演,更不成能,想都不要想。除非是公司去韓國去跟原唱公司談翻唱權,這事兒公司已經在做,這邊杜翰文簽了合約,那邊就解纜韓國去買。
主如果杜翰文弄的那首歌,是翻唱,就有個版權題目。當然韓國人冇那麼閒為一首歌就跑來跟公司洽商,主如果跟公司簽。這裡就有個最後簽合約時候呈現的題目,也不能說是題目,隻能說是範圍性。
柴稚屏冇說出來的話是,從速奉告我這麼體味你的人是誰,我籌辦挖角。
為的是製止一些公司,歌手暗裡找杜翰文填詞。這事兒製止不了,但你情願在作品裡不署名,或者署名為彆人,那公司不管。想要署你的名,對不起,公司不攔,但要分紅。
杜翰文愣了愣,“姐,這點子是我想的。”
條約如何寫是一回事,藝人如何做是一回事。要不然為甚麼每年都有藝人因為經紀約去打官司呢,還不是為了迴避這些條約。大小s就是個例子,這事兒純看藝人遠景和公司背景硬不硬,至於條約,那是個隨時能夠撕掉的紙。
“好,早晨一起用飯,你回家,我去接你。”柴稚屏還是非常利索,說話做事雷厲流行。
“……”柴稚屏沉默了老半天,“偶然候嗎,我跟你劈麵聊聊。”
也有一條柴稚屏昨晚發的,不過是讓本身少喝點酒。這就是女人和男人存眷體例的分歧,女人會更感性些。而男性的體例,更需求一些聰明去瞭解。剩下兩條是同一個陌生號碼發的,第一條是你偶然候嗎,我打電話給你。
小康哥也發了一條,不過內容是讓杜翰文冇事去店裡演出,代價絕對公道。當然,是鬨著玩的,這些前輩大哥,隻不過是一種含蓄的體例表示他們是在存眷你。
奇異的是竟然有一條陳昇發來的資訊,前次喝酒留了電話,設置了聯絡人。一眼就掃到,不過昇哥也是實誠人,簡訊很簡短,就三個字,爛透了。
洗過澡,看看鏡子,總算看出來不像宿醉了,這才心對勁足的去公司。三場二十一天下型男第一階段已經拍完,下週播第二期。品級四期要到下下週播完第三期纔會去拍外景。明天來開會也是為了這件事,彆的另有些彌補條約要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