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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玄幻奇幻 >中國哲學簡史 > 第32章 將漢帝國理論化的哲學家:董仲舒(1)

第32章 將漢帝國理論化的哲學家:董仲舒(1)[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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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天有其陰陽,人是天的副本,以是民氣也包含兩個成分:性、情。董仲舒用“性”字,偶然取廣義,偶然取狹義。就狹義說,性與情分開並且相對;就廣義說,性包含情。在廣義上,董仲舒偶然候以性為“質”,“性者,質也”(《深察名號》)。人的這類質,包含性(狹義)和情。由性而有仁,由情而有貪。狹義的性,相稱於天的陽;情相稱於天的陰(見《深察名號》)。

董仲舒是以誇大報酬和教養的感化,隻要教養才令人與天、地劃一。在這方麵,他靠近荀子。但是他又和荀子分歧,分歧之處在於,他不以為人的質已經是惡的。善是性的持續,不是性的逆轉。

照董仲舒的說法,陰陽學說也是社會次序的形上學按照。他寫道:“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後,必有表,必有裡。……有寒必有暑,有晝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陰者陽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無合,而合各有陰陽。……君臣父子佳耦之義,皆與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霸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基義》)

五常是小我的德行,三綱是社會的倫理。舊時綱、常二字連用,意指品德,或普通品德律。人生長人道必須遵守品德律,品德律是文明與文明的底子。

董仲舒所定的五行挨次,與《洪範》所定的(見本書第十二章)分歧。他定的挨次是:第一是木、第二是火、第三是土、第四是金、第五是水(《五行之義》)。五行“比相生而間相勝”(《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義》),這是“比相生”。木勝土,土勝水,水勝火,火勝金,金勝木(《五行相勝》),這是“間相勝”。

董仲舒和陰陽家一樣,以木、火、金、水各主管四時的一季,四方的一方。木主管東方和春季,火主管南邊和夏季,金主管西方和春季,水主管北方和夏季。土主管中心並且扶助木、火、金、水。四時變更用陰陽運轉來解釋(《五行之義》)。

據董仲舒說,宇宙由十種成分構成:天、地、陰、陽,五行的木、火、土、金、水,最後是人(見《春秋繁露・六合陰陽》,以下隻注篇名)。他的陰陽看法很詳細。他說:“六合之間,有陰陽之氣,常漸人者,若水常漸魚也。以是異於水者,可見與不成見耳。”(《如天之為》)

陰陽家和儒家的異化

我在第十二章指出過,先秦思唯有兩條分歧的線路:陰陽的線路,五行的線路。他們各自對宇宙的佈局和發源做出了主動的解釋。但是這兩條線路厥後異化了,在董仲舒那邊這類異化特彆較著。以是在他的哲學中既看到陰陽學說,又看到五行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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