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創立合夥人基金(1)[第4頁/共6頁]
你要確保他們讀過這本書,如許他們才氣明白甚麼是合股人基金。從他們停止辦事的那一天起的一年以內,你都應當儲存“買下其全數股權”的權力。你或許得提早商定股權的買斷價,但是這個代價必然不能高於他們應得酬謝的二倍。你不但僅需求為他們所支出的勞動付出酬謝,還要為他們所承擔的風險供應賠償。
比如說與我同事的自在設想師,他的報價為時薪100美圓。如果他為我全職事情,他的薪水能夠差未幾50美圓每小時。我不介懷付出100美圓的時薪,是因為我還不需求一個全職的員工。
普通來講,一個自在職業者,或者說是參謀型的合股人將會參與公司一兩個小項目,而他們參與的項目相對來講獨立性比較強。如果團隊中的某個成員,和團隊一起做出決策,並幫忙打算公司的生長方向,那麼如許的成員不屬於自在職業合股人或參謀型合股人。他們是全職合股人或者是兼職合股人,應當以對待團隊成員的體例來付出他們。
董事會
在計算出產要素的理講代價時需求把以下幾個身分歸入考慮:
記錄事情時長實在是件討厭的事情
時候算得上是合股人的首要進獻,也是最首要的進獻。冇有人支出時候將其變成一個有付費客戶的公司,設法就一文不值。
說到分歧性,能夠將GHRR湊足到比來的整數10美圓、50美圓或100美圓。如果你和你的火伴在上一份事情中支出程度類似,你們應當同意各自的GHRR相稱。現在不是斤斤計算的時候,提出一個你們都感覺能夠接管的人為率就行了。
當你在肯定用來計算小時人為率的根本人為時,必然要確保如果你手頭有現金,你情願付出這筆錢。這一點非常首要,因為說不準哪一天,你或許會想把股權變現,而你不會情願為此付太多或者太少。
要確保計算GHRR的根基薪資是有實際意義的。如果你公司不需求30萬美圓年薪的CEO,那就不要招,因為根基薪資太高了。彆的,不要感覺因為你是初創人,你的GHRR就應當和有20年創業經曆的合股人一樣高。如果我插手一個高中生創辦的公司,我會但願本身的GHRR比初創人高。畢竟我比他經曆豐富,受過大學教誨,有兩個專業的碩士學位。若我和他的GHRR一樣高對我是不公允的。
創業合股人日人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