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合法化[第3頁/共4頁]
這個月末,克林特占有70%的蛋糕,查克占有20%,而帕克占有10%。可通過兌現股分使可行權股分比例與蛋糕比例保持分歧:克林特又兌現了12股,查克又兌現了4股,而帕克兌現了3股。是以鄙人個月末,克林特有20份可行權股票,查克有6股,帕克有3股。他們的可行權股票與他們所占有的“蛋糕”比例不異的。
偶然候,在冇有法律保障的環境下勇往直前是你獨一的挑選。冇有庇護網更具風險。話說返來,你也能夠不會顛仆,統統都會停頓得很順利。
有庇護網
合股人基金彰顯了公允的報酬,併爲誌趣相投、心胸不異願景的創業者供應了一個輕鬆創業的起點。但是,即便你禮聘了一名對合股人基金持悲觀態度的狀師來幫你製定一些根基條約項,你還是有能夠在插手合股人基金後遭到傷害。
如果你發明有人情願在你的產品上費錢,那可就有戲了,是時候通過建立某些根基的法律架構來構造並庇護你的公司,以減少喪失的能夠性。但請記著,對大部分狀師和管帳師而言,合股人基金是一個全新的觀點。大部分人風俗用一種傳統的體例來做這個事情,是以你最好雇傭一名對合股人基金持悲觀態度的狀師,或是確保你雇傭的狀師能跟得上本書的進度,與時俱進。
建立一家正規的公司一樣有助於你辦理知識產權和資產統統權。當一名合股報酬公司做出了進獻,這就意味著他把這部分進獻的統統權讓渡給了公司。這一點非常首要,因為你不但願人們如果要分開公司,還要帶走點甚麼。比如說你開了一家比薩店,你的合股人進獻了一台烤箱以獲得股權,那麼這台烤箱理所當然歸公司統統。如果你冇有正式設立企業法人,那麼這台烤箱就始終歸那名合股人統統。這可不太好,因為生的比薩味同嚼蠟。
我能夠給你先容一名對合股人基金持悲觀態度的狀師。我密切存眷著那些接管合股人基金觀點的狀師。他們中的部分人乃至開端草擬一些合股人基金條約模板,我會把這些條約模板貼到我的網站上。
為體味決這個題目,你能夠向合股人發行合用於股分兌現和回購法規的限定型股票,就也反應了本書所示的觀點。每位合股人都需求向國稅局申請83(b)挑選權,確保股票終究兌現時不會產生任何稅款(你能夠谘詢你的狀師)。
為了製止該題目,股權應當在零利潤時就分派。不幸的是,如許做就又回到了牢固分派的老路上。
有限任務公司是較好的挑選
實現以合股人基金為根本建立起來的公司的好處最大化,你最好跟你的狀師會商一下法律任務、統統權以及稅務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