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在場證明[第2頁/共3頁]
顛末窺伺,張華遇害當晚確切去插手公司的酒會。那麼,接下來就是盤問統統插手過酒會的人了。但是收成不大,因為張華分開時,酒會也結束了,期間張華並冇有變態的行動。杜斌那邊也冇有新的停頓。隻要找到動機,案子才氣明朗起來。很快,案子有了新的停頓,李姐查到死者生前和同事李某產生過膠葛。和死者產生過沖突,應當是仇殺。動機有了,接下來就是證明和尋覓證據了。酒會當晚死者並冇有和彆人起衝突,解除陌生人作案的能夠。現場財物冇有喪失,也不成能是擄掠殺人。那麼,張華同事的懷疑最大。按照李姐把握的質料,李某當晚也插手了酒會。假定李某在酒會後跟蹤張華,趁機殛斃了張華。這期間被張華髮明,因為張華曾試圖逃竄過,那麼必然會留下蛛絲馬跡。按照屍檢,凶器為利刃,隻要找到它,就能破案了。顛末大量的搜刮,在渣滓箱找到了刀子,血樣查驗為凶器。但是冇檢測到指紋,凶手有手套。但是一樣檢測到不屬於死者的血液。應當是張華抵擋時傷到了李某,那麼,本相水落石出,等候李某的將是法律的製裁。任務完成了,我也該去接著發帖子找人了,說不定有人見太小嵐呢。兩天後,李姐帶著我的獎金來了。“小龍,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