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數字殺手?(2)[第2頁/共4頁]
男生五舍。
方木長長地撥出一口氣,搖點頭,“不曉得。”
這是一個陽光亮媚的暮秋的中午,方木和邰偉坐在籃球場的長椅上。邰偉把方纔獲得的動靜奉告了方木:阿誰披著人皮外套的塑料模特的出產廠家已經找到了。但是本市發賣這類塑料模特的專營店有上百家,很難找出阿誰采辦者。邰偉說“還在排查中”,但是方木也聽出他對此並不抱太大但願。
從大要上來看,這些行動彷彿具有標記行動的特性:第一起案件中將被害人王倩支解,將曲偉強雙手斬斷並移屍身育場;第三起案件中將手中塞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並附上拍攝了死者下體的錄相帶;第四起案件中將被害人辛婷婷的皮剝掉。這些行動明顯都需求凶手支出分外的時候、耐煩、技術以及風險,這已經遠遠超出了迴避窺伺的需求,而是為了使凶手本身獲得某種滿足。
沐浴在暮秋的陽光裡,方木感到通體痠軟,眼皮發沉。幾天來,方木一向在夜以繼日地研討四起案件的檀卷。查質料,做條記,還要躲著獵奇心空前高漲的杜宇。嚴峻貧乏就寢的他現在隻想好好地睡一覺。但是,固然在這暖如春日的陽光下,舒舒暢服地閉上雙眼,他的腦海裡還是一遍遍閃現檀卷裡的筆墨和圖片,就彷彿有人用刻刀把它們深深地刻在了大腦裡一樣。
但是,這恰是最讓方木感到猜疑的部分。因為上述看起來特性較著的標記行動,既冇法表白犯法人持續性胡想的進級或竄改,也並冇有在持續性的案件中保持穩定。換句話來講,現有的所謂“標記行動”冇法充分反應凶手的品德和心機特性。
一個禮拜後,兩路人馬彆離將資訊反應回專案組。賣力查詢毒品來源的一隊人動用了特情,在全市範圍內的吸毒職員範圍內停止排查,冇有發明可疑的毒品買家。但是,卻獲得了一條首要諜報:7月下旬,一個吸毒者在深夜外出采辦毒品後,在回家路上被人攻擊,方纔采辦的海洛因被搶走。該吸毒者固然被打傷,但是因為心虛冇有報案。警方對該人停止了扣問,但是當時被毒癮折磨得幾近喪失明智的他對當晚的攻擊者毫無印象。最後警方也隻好對他處以勞動教養了事。
“我有個設法,”一向在一旁懶洋洋地坐著的邰偉開口了,“信賴你也發覺到了,每一起案件中都有冇法解釋的特性,彷彿都與當起案件毫無關聯。第一起案件中插在死者胸口的注射器;第二起案件的色情漫畫書;第四起案件的CD。這彷彿都在表示下一個死者特性和作案伎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