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半掌血印[第2頁/共8頁]
我終究卡了殼:“是不是想進劉剛家裡找甚麼東西?”
“會不會戴了手套?”飆哥墮入了深思。
現場是一套兩居室,大門口是玄關,玄關的西側是一組鞋櫃,東側是衛生間。過了玄關是房屋的客堂,也就是中間現場。客堂的東側有兩個門,彆離通向兩個房間,西側有一個門,通向廚房。窗戶都是無缺、封閉的,也就是說,彆人從窗戶是進不來的,大門的鎖釦也冇有任何非常。
我頓時反應過來,之前辦案的時候,我曾和門衛說過我甚麼都不怕,並且嘲笑他剛事情時的怯懦。他一向記仇,這不,抨擊我來了。
“我恰好也想到了這個題目,不如我們頓時叫上痕檢員一起再去現場看看?”飆哥很衝動。
“如果那樣,手套會沾上血跡,關燈也會在開關上留下血跡。”
“哦。”飆哥又開端狼吞虎嚥起來。
“因為他自知身材本質不及劉剛,以是必須摸黑俄然攻擊。”
“莫非是他老婆把鑰匙給了彆人?或者是技術開鎖?”
早晨我在宿舍翻來覆去睡不著。劉剛是在門口剛換好拖鞋就被攻擊了,然後再在客堂裡鬥爭,這個過程是冇有題目的。如果現場本身就冇有開燈,而是有彆的一個共犯賣力照明,劉剛冇有事理不開燈就換鞋;如果是劉剛開了燈,凶手拜彆的時候關了燈,冇有事理不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和血跡。莫非是先開了燈打鬥,然後在鬥爭過程中不謹慎碰到開關關了燈?也不成能,因為開關地點的玄關處冇有鬥爭陳跡和血跡。也不成能是凶手用身材其他位置關的燈,因為凶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動脈,身上應當沾有大量的血跡,看了衛生間和廚房,也冇有洗濯的跡象,不成能那麼巧,關燈的部位恰好冇有沾到血吧?
飆哥指著創口的兩端說:“你看看這裡。”
“不會,陳跡查驗已經解除了撬鎖和技術開鎖的能夠。”飆哥說,“不管如何樣,得先把他老婆節製起來。”
這個題目的呈現,使得我們的全部推斷衝突重重。
更讓我們鎮靜的不是這個電源盒,而是電源盒蓋上的血跡。血隻能噴濺到牆紙上,但不成能噴濺到牆紙內裡的電源盒上,必定是凶手殺了人今後,翻開牆紙動了內裡的電源盒。
我細心地看了看創角,發明創口的兩角都有較著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細心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淺,隻劃傷了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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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劉剛身材本質極佳,陳方擔憂他們兩人合力都敵不過劉剛,因而關掉了現場的電閘,趁黑從背後偷襲了劉剛,並在崔玉紅用強光手電閃花劉剛眼睛的環境下,多次擊中劉剛的頭部,終究殺掉了劉剛。最後陳方又沉著地規複了電閘的狀況,連夜駕車逃離南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