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頁/共5頁]
“你這傢夥,有發明如何不早說?”我說。
“私奔了,還能有多強的餬口才氣?”主理窺伺員說,“按照你這三點判定,根基就肯定了王超是凶手!”
“現場包裹安排的位置是站牌的一角,”主理窺伺員說,“不擋路,以是如果不是誰手賤幾次摸了這個袋子,還真的隻能是犯法分子留下的。”
“也就是說,王超和趙紅在家裡用飯的時候,因為一些瑣事衝突,王超掐死了趙紅,然後分屍、拋屍?”錢局長說。
“昨晚我們已經和鄰省台華市公安局獲得了聯絡,要求他們的幫手,”肖大隊長說,“他們很共同,在他們的幫忙下,我們查清楚梁偉在一個月前辭掉了事情,一向在台華市轄區內的台陽縣居住,台陽縣也是他的故鄉。這一週他的活動環境我們還不是很清楚,但據悉他現在還在台陽縣。”
肖大隊長搖了點頭:“目前就看王超那邊如何樣了。”
我冇再答覆,冷靜走進審判室,走到梁偉的麵前,柔聲說:“彆嚴峻,我們就是想來問問你比來乾了甚麼好事冇有。”
大師紛繁低下頭,表示遺憾。
“死者不是趙紅。”肖大隊長放下電話,一臉絕望地說,“DNA解除了。並且,顛末和失落人丁DNA數據庫的比對,冇有發明線索。”
“我去庫裡再看看指紋吧,”林濤說,“體係主動比對的指紋,還需求野生比對才氣肯定,以是我還必須得去盯著。”
“你不體味前期案情,”我說,“這起案件中,凶部動手極其狠辣,殺人敏捷、分屍凶悍。用菜刀硬剁碎死者骨頭的人,心機本質絕對不至於如此不堪。”
“不會吧?”小扈說,“不是他乾的,他抖甚麼?”
我走到審判室門外,透過窗戶看了看坐在審判椅上的梁偉。他咬著下嘴唇,瑟瑟顫栗,不時地用戴動手銬的手端起茶杯喝水,因為手的狠惡顫抖,茶杯裡的水不竭地灑出來。
“我信你。”我漸漸說道,“你奉告我,我來幫你申冤。”
“啊?”這個有些出乎肖大隊長的料想,“之前我們都冇有重視。”
我接著說:“其次,死者和凶手應當是伶仃在家裡用飯的。因為死者的胃內容食品簡樸,申明菜未幾,差未幾隻夠兩小我吃,冇有肉質食品,應當不是在飯店裡進食。”
“昨晚一點,我們通過指紋庫,比對出一個完整合適現場指紋的人。”林濤說,“這小我叫梁偉,三十一歲,鄰省的台陽縣人,在鄰省台華市裡打工。兩年前,因為盜竊電動車被抓了現行,判了六個月的拘役,以是庫裡有他的指紋。”
“也好,”肖大隊長說,“我也去,說不準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就在台陽。”
“死者生前喝了一些白酒,”我說,“吃的是青菜、辣椒、西紅柿炒蛋、海帶,冇有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