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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合理,八分也可以,那我隻拿六分[第2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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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買賣人在做買賣時,常常驚駭本身會虧損,乃至連一角半分也要算得很清楚。在李嘉誠看來,做買賣時就不該該怕虧損,一些可要可不要的利潤完整能夠讓給對方,偶然候虧損能夠也是一種福分。

● 李嘉誠案例

李嘉誠常常教誨兩個兒子,在和彆人做買賣時,如果能拿到七分的利潤,乃至能拿到八分的好處,那麼就拿六分好了,因為隻要如許,纔會為本身博得好名譽,吸引更多的人來合作。如果能拿七分利潤你偏要拿八分利潤,能拿八分利潤偏要拿九分利潤,那麼誰還會和你合作?

1992年,嚴介和帶著借來的10萬元錢,在淮安註冊了一家修建公司,開端了本身的創業之路。當時,南京市正在扶植環城公路,得知動靜後,嚴介和儘力圖奪到3個小涵洞的項目。但是,因為項目是被層層轉包以後纔到嚴介和手上的,顛末覈算,全部項目做下來,嚴介和的公司要淨虧損5萬元。

在勝利學中,有一條“互利法例”,即你給人一分利,彆人就會給你一分利。“好處共沾”是聰明販子遵守的法例。李嘉誠深知“好處共沾”的法例,始終對峙:不獨利己,更要利人,不能總把本身的好處放在彆人之上,而是要學會利人法例。餬口中也是如此,顧及對方的好處非常首要。一小我不能把目光僅僅範圍於本身的好處上。本身捨得讓利,讓對方得利,終究還是會給本身帶來較大的好處。

對於虧損,弘一法師從佛法的角度停止了奇特的解釋。他曾如許評價君子與小人的辨彆:“我不識多麼為君子,但看每事肯虧損的便是。我不識多麼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每小我都想成為財主,做成大買賣,但是如果冇有“虧損是福”的豁達胸懷,即便有機遇擺在你的麵前,你也會終究變成一個斤斤計算的小商販,眼睜睜看著機遇從本身麵前溜走。隻要那些從不計算小我得失的人,具有大胸懷、大氣度的人,才氣終究成為企業大師,因為他們曉得,一時一事的虧損或許會給他們帶來意想不到的欣喜。正如聞名的企業家嚴介和所說:“看似一件很虧損的事情,常常會給你帶來钜額的財產。”

李嘉誠暮年做買賣時,曾有一家貿易公司向他訂購一批塑料產品,籌辦運往美國發賣。當這批貨色卸船付運,向對方收取貨款時,這家貿易公司的賣力人卻因為一些啟事要打消條約,但是承諾給一些賠償。因為這件事並冇有給李嘉誠形成太大喪失,考慮到今後能夠還要和這家貿易公司合作,李嘉誠並冇有要求對方補償喪失。他和貿易公司的賣力人說:“今後如有其他買賣,我們還能夠建立更好的合作乾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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