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總有刁民要害本官[第1頁/共4頁]
史知縣點點頭,又問:“周楊,你昨日說可再去尋得一人,定能證明你兄長是冒名頂替,難不成民女梅氏就是要要找的,又如何證明?”
周楠:“方纔梅二蜜斯所說滿是謊話,當然,也不怪她。十年前的二蜜斯不過是六歲孩童,在命案現場也受了極大驚嚇,乃至神智不清,她的供詞做不得準。”
周楠:“回老父母的話,那已經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小民如何記得住?”
聽到周楠這話,史知縣禁不住大大地抽了一口寒氣,心中隻要一個動機:總有刁民想害本官,這纔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降啊!
但是,周楠恰好不走平常路。一是大夥兒都餓得緊了,天氣已晚,當鋪頓時就要關門,得趕疇昔把東西當了換成現金。再遲,今晚就要睡大街了。紅粉才子這類精力餬口當然需求,但你先得處理了飽暖才氣思那啥;再則,真與梅二蜜斯見禮,需求要報上名號。在場的二十多個士子都是安東縣混知識圈的,難保冇有人不熟諳之前阿誰周秀才。周楠心中有鬼,如何肯留下。
史知縣接著問:“民女梅氏,你可曉得城西周家莊的周楠?”
他於淚光中一臉悲壯地看著史知縣,心中對勁:各位觀眾,看看甚麼才叫影帝級的演出。
“……當時,這個賊子言語輕浮,極儘挖苦之為能事。兄長又是個傲岸的性子,當下就正色駁斥周賊的奇談怪論……周賊不忿,和家兄打成一團……兄長不敵,竟從樓梯上跌落下去,乃至放手人寰……”
看來,和她做紅顏知己已經冇有能夠了,大師今後就是要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仇家,可惜,可惜了啊!
完了,這纔是真的垮台了。
史傑人對周楠很有好感,停停止:“說來。”
一個書辦插嘴:“大老爺,當年這個案子有筆錄和周秀才的花押,能夠用來對比。小的已經起了卷宗,請大老爺過目。”
周楠忙接著道:“實在,當年我與梅溪兄之間的爭論另有隱情,卻不便利記實在案。”
“謝縣尊。”梅二蜜斯微微一福,直起了身材。
為了一句不相乾的孔老二的話,你們就爭得人腦筋打出狗腦筋來,成心義嗎?
這個時候,梅二蜜斯說話了:“當時,家兄說‘周兄此言差矣,雷霆雨露皆是天恩。君臣父子,如果君父有錯,我們生受了就是。如若君父不聽,可屍諫。’誰料,此賊卻哈哈大笑,說‘都冇有了,又有甚麼用處。如果光靠屍諫就能讓天子從善如流,天下上的事情就簡樸了。梅兄,你真是讀書將腦筋讀壞了。’”
昨夜詩會,周楠為了爭彩頭換本身和十個鄉親的房飯錢,不等其他墨客開口填詞,第一個跳出來,直接以一首納蘭詞將詩會完整攪黃,然後搶了獎品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