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送金像君王用權術 看抄單太後悟滄桑[第2頁/共9頁]
“一點兒不假。”朱翊鈞滿眼吐火,餘恨未消地說,“這清單上物品,除了房產和地產搬不動,其他的都已儘數兒搬進了大內,我已下旨,讓供用庫的主子們一樣樣登記入庫。母後,您要不要去看看?”
“啊?”李太後剛籌辦伸手去摸一摸,忽又感覺不敬,便又彎下腰來細心看了看,猜疑地問,“不是銅的,一定是金的?”
“你說甚麼?”李太後身子一挺。
都城私宅三處,鋪房五處,計房屋肆佰壹拾貳間;滄州府治房產一處,保定府治房產兩處,總計房屋貳佰柒拾陸間。
“母後還記得潘晟的事嗎?”朱翊鈞問。
李太後接過,隻見抄單上寫道:
“潘晟?”李太後蹙眉思考了一會兒,說道,“這小我不是張先生臨死前保舉的閣臣嗎?厥後有人告狀,說他是貪墨之人,在士林中影響很壞,你又將他免了。”
“比方說珠寶的事,”李太後眼波一轉,俄然憤恚地說,“上個月你從供用庫裡批下二十萬兩銀子來,為潞王的婚事購置頭麵金飾,按說,這筆錢也不算少了。記得萬曆六年你結婚時,花二十萬兩銀子購置頭麵金飾,不但種類齊備,且樣樣都是好的,光祖母綠就買了八顆。現在倒好,祖母綠都漲到一萬兩銀子一顆了,一支翡翠鬨蛾兒,也要五百兩銀子,一頂鳳冠隻用一顆祖母綠,鑲上幾十顆寶石,再配上該用的金飾件,竟要四萬兩銀子。如果購置你當年一樣的頭麵,當時花二十萬兩銀子,現在四十萬兩也打不住。開首,咱還覺得是辦事的主子從中做手腳、吃貓膩,便換人再辦,誰知報的價兒大抵差未幾。前後一共換了三茬人當采辦,都返來癟著嘴叫苦。咱這纔信賴,現在的珠寶代價居高不下。咱實在不明白,才短短幾年時候,如何世道變得這麼快,豆腐都賣成肉價了。”
“也不是甚麼大事,娘這些時一向為你弟弟潞王的婚事操心,腦袋都昏漲了。”
“啊!”李太後本能地尖叫一聲,旋即想到重陽節那天馮保來慈寧宮向她言及張鯨偷偷托人去雲南買回緬鈴的事。本說要兒子撤辦張鯨,誰知到頭來趕走的倒是馮保。李太後鎖著眉頭思忖一番,惱下臉來問:“你是不是聽了張鯨的調撥,才做下這等胡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