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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蒙仲與趙王何(二)[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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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這長達一個半時候的報告,總結下來隻要寥寥幾個字:李悝法,好!

在軍功爵製下,秦國有著源源不竭的兵源,統統的秦卒,作兵士氣與勇悍程度根基上是差未幾的,而魏國的魏武卒,卻不能代表魏國統統的軍隊。

真正突破“貴族世襲”的前驅,應當是法家,因為法家纔是完整突破貴族把持的格式。【PS:重視是貴族把持、而不是君主把持,不然就變成墨家思惟了。法家也是倡導保護君王統治的。】

更慘的是,不但衛鞅本身身後還要在秦都鹹陽被當眾五馬分屍,就連他的家人,亦因為連坐法,而被全數誅殺。

而除了「軍功爵製」,商君法又加強了“連坐(懲罰)”。

既然連魏都城難以對抗秦國,趙國的軌製就更不必多說了。

一旦肯定了新的次序,統統就能“有法可依”――是以為了使世人遵紀守法,法家的法律主張(儘能夠的)公允與公道,不答應任何人應戰法律的權威,因為一旦法律喪失權威,以法製建立的新次序將完整崩潰。

儘地力,即鼓勵農夫精耕細作,加強產量。

如果說“禮法”的本質是“世卿世襲世祿”,那麼“法製”的本質又是甚麼呢?

總而言之,《李悝法》,也就是李悝在位期間推行的魏國法律,的確是當時全麵而又完美的,哪怕是現在,實在也並未掉隊。

所謂連坐,即便本人未實施犯法行動,但因與犯法者有某種乾係而受連累入罪,究竟上這項獎懲,早在夏週期間就已呈現,但商鞅倒是第一個專門給“連坐”立法的人,這也是秦國的政策被成為“暴政”的此中一個啟事,因為實在太刻薄、太殘暴。

這是說,有一隻兔子跑的時候,很多人都去追,但對於集市上售賣的很多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並非不想要兔子,而是因為那些兔子的統統權都已經肯定,不能再爭奪了,不然就是違背法律,要遭到製裁。

除此以外,《李悝法》還主張“重農抑商”,提出“儘地力”和“善平糴”的政策。

不成否定,這的確是精確的主張,畢竟齊國現現在已經被趙國打趴下了,趙國的仇敵就隻要秦國,隻要擊敗秦國,趙國就能稱霸中原。

在任期間,李悝在魏文侯的大力支撐下,堆積各國法律而編輯了《法經》,被當世譽為是近幾十年最全麵的法典,傳聞厥後商君衛鞅在秦國任相時推行的《商君法》,很大程度上就是鑒戒了李悝的《法經》。

“好利惡害”,這是齊國名相「管仲」提出的觀點。

一個秦人打不過魏武卒,那麼十個呢?

兼之重賞、重罰的軍功爵製,使得秦國的士卒個個悍不畏死,乃至於就相沿李悝法的魏國,都被秦國打喘不過氣來,更何況是趙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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