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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544節 受審[第2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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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來,這區級法院審理李元興這個案子,院長都以為這是他們這裡能夠記錄的正式案件當中,前無前人,後無來者的一案了。

李元興想了想,卻冇有當即答覆而是反問道:“你懂武嗎?”

庭上的人,不管是法官,還是公訴人,或者是辯白狀師。實在都明白這件事情,如果要硬查,必定還是會有證據的,比如誰放火燒了那屋子,比如攝像師是誰等等。

“頂峰刀術比武,你敢有涓滴的放鬆,那麼你的成果不是敗,而是死!”

第一層就是,強者對招,不成妙部下包涵。

“李元興先生,你的意義是,對方成心在殺你。以是,你是在自保!”公訴人詰問了一句。這一句話,聽起來就有一些方向李元興的意義了。

冇有再查的啟事是,倭國那邊都但願大事化了,因為李元興如果被在這裡被定了重罪,倭國纔是最丟臉的,以是倭國大使都有過正式的照會。

另一層就是,李元興底子就冇有籌算部下包涵。

李元興冇有自我辯,但他的證詞是能夠作為無效證詞的,因為他是當事人。能夠作出無益於本身的發言。

年長的法院事情職員笑著反問了一句後說道:“從速清算,明天咱院裡就這麼一個案子,其他的案子全數躲避了明天。”

李元興搖了點頭:“我不是阿誰意義,我冇有輕視你的意義。我隻是想說,因為對方比我想像當中的強了那麼一點點,在關頭的時候我遭到來到他的壓力,讓我已經不成能在勝出以後,節製出本身的刀了。”

公訴人冇有辯駁,因為在他獲得的視頻,網上傳播的視頻當中,都冇有李元興揮刀的行動,法律上講證據不是猜想,不是有能夠李元興揮刀了,或者李元興是獨一靠近的人等等,需求非常嚴格的證據。

究竟上,更多的人方向於第二層意義,隻是在法庭上誇大這一層意義,就是用心殺人。第一層意義,則是不對殺人,這個辨彆太大了。

李元興的答覆已經超出了狀師團事前籌辦的部分,好幾個狀師都在快速的籌議著,主如果闡發李元興如許講,是否會有甚麼壞處。但統統人都以為,如何能夠講出一個非常公道的,不測的的啟事,那麼不對殺人這個罪名,不算重。

“你女兒要考大學了吧!”李元興開口問了一句。

辯白狀師們以為,李元興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他不會把本身扔到死地的。

電視機前,有著很多人在看著,李元興的話在很多懂武的民氣中,一分為二。

提及來滿是小案子,民事膠葛的案子。

“恩,來歲。”那法院的事情職員在記錄的時候,開口回了一句。

不是王五的車,也不是老虎的車,而是村裡一個女管帳的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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