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庭上的爭鋒[第4頁/共5頁]
冷鋒說完,看了看周餘。
“起首我們來看觀點醫的屍檢陳述,屍檢陳述有如許一句,‘屍身胸部位置有一銳器傷,未見噴濺狀血液。’這申明甚麼?申明被害人在被我的當事人用匕首刺入身材前已經滅亡!以是公訴人在告狀書中稱‘遭到被害人的抵擋’,與究竟不符。是以公訴人稱,是我的當事人殛斃了被害人的說法是不建立的!由此可見,這件案件的定性也是弊端的,這是一件入室盜竊案,而不是公訴人所稱的,入室擄掠致人滅亡案!”......
邵淺笑笑。
“匕首上的指紋有冇有鑒定出來?”周餘問。
“腸胃炎!看過很多大夫卻不見好!好端端如何就......”父親神情悲苦地搖點頭。
“小周!你幫冷叔先把屍身抬下去,我這邊把鞋印拓下來就完事。”瘦差人對著高個子說。
“我是被害人劉尋菡的阿姨,來自杭州,是杭州七院的大夫。撇開案情不說,對於辯白人的醫學知識,我不得不表示敬佩!”......
公訴人:“被告,答允天。漢族,出世於一九八五年玄月七日。鶴北石岩人。被捕前,供職於寧州市機器廠,鉗工。
“我已經把指紋提取出來,已經叫小周在指紋庫比對,但願能找出指紋的仆人。”冷鋒看向小周。
“我論述的話是否精確,法官大人無妨能夠問問旁聽席的醫務事情者。”邵微淺笑著看著法官。
“我有一個題目問公訴人。”邵微見法官轉移話題,也見機地把話題引到正題上,畢竟是在法庭。
“我是寧州二院的一名護士。對於一個狀師來講,有如許的醫學知識,我表示敬佩!”......
“法官先生!現在信賴了吧!”邵微看著法官的反應。
公訴人:“這絕對不成能!”
“你們這邊勘查得如何樣了?”周餘問在變亂現場的兩位差人。
“法官!我對公訴人對案件的描述和定性有貳言!”
“我是寧州五院的院長,我以小我的信譽的包管,辯白人的說法完整精確!”......
公訴人微微變了神采。
二零零七年,初秋。
“的確,遵循普通人的設法,這是一件不成能的事。但有些事物是的確存在的,隻是普通人看不到罷了!不要因為看不到而去否定!”
“我能夠證明給你看!”
“我先說說案情的大抵環境。”周餘清了清嗓子。
“詳細的要等我歸去對屍身停止解剖才氣得出結論。周隊你這邊停止得如何樣?”冷鋒轉過身問周餘。
法官:“上麵請公訴人宣讀告狀書。”
”房間有被翻動過的陳跡,窗台和空中都有足跡,是一模一樣的,應當是懷疑人留下的。“此中一個高個子差人答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