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指狗為貓(下)(為披著狼皮的羊加更)[第3頁/共3頁]
那一刻,已然健忘了繁華繁華,健忘了社稷邦國,健忘千秋萬代,健忘了縱橫王霸!統統都健忘了,乃至連本身的名字都健忘了!
傲岸的畢方為甚麼要為一個慘無人道的女魔頭賣力?
以是,他挑選了,他封號名叫做笛!
那些常日裡唯唯諾諾的文武百官,卻和中了甚麼蠱毒普通,竟然練練上諫,滿天飛舞的奏章,竟然都離不開阿誰本身最敬愛之人的名字!
為甚麼要叫做笛?
以是,本身的拳頭便能夠如許毫無顧忌地擊向阿誰肥胖薄弱的身軀,是因為愛的多,以是恨的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