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3頁/共4頁]
官政二
國朝初平江南,歲鑄錢七萬貫。自後稍增廣。至天聖中,歲鑄一百餘萬貫。慶曆間,至三百萬貫。熙寧六年今後,歲鑄銅鐵錢六百餘萬貫。
國朝六榷貨務,十三山場、都,賣茶歲一千五十三萬三千七百四十七斤半,租額錢二百二十五萬四千四十七貫一十。其六榷貨務取最中,嘉祐六年,拋占茶五百七十三萬六千七百八十六斤半,租額錢一百九十六萬四千六百四十七貫二百七十八;荊南府租額錢三十一萬五千一百四十八貫三百七十五,受納潭、鼎、澧、嶽、歸、峽州、荊南府片散茶共八十七萬五千三百五十七斤;漢陽軍租額錢二十一萬八千三百二十一貫五十一,受納鄂州片茶二十三萬八千三百斤半;蘄州蘄口租額錢三十五萬九千八百三十九貫八百一十四,受納潭、建州、興國軍片茶五十萬斤;有為軍租額錢三十四萬八千六百二十貫四百三十,受納潭、筠、袁、池、饒、建、歙、江、洪州、南康、興國軍片散茶共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三斤;真州租額錢五十一萬四千二十二貫九百三十二,受納潭、袁、池、饒、歙、建、撫、筠、宣、江、吉、洪州、興國、臨江、南康軍片散茶共二百八十五萬六千二百六斤;海州租額錢三十萬八千七百三貫六百七十六,受納睦、湖、杭、越、衢、溫、婺、台、常、明、饒、歙州片散茶共四十二萬四千五百九十斤。十三山場租額錢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