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比人更可愛:神怪狐魅篇 (3)[第3頁/共5頁]
典範溯源
出處:《笑林廣記》
有錢某者,赴市歸晚,行山麓間。凸起狼數十,環而欲噬。迫甚,見道旁有積薪高丈許,急攀躋執椐,爬上避之。狼莫能登,內稀有狼馳去。少焉,簇擁一獸來,儼輿卒之舁官人者,坐之當中。眾狼側耳於其口傍,若私語俯聽狀。少頃,各躍起,將薪自下抽取,枝條幾散潰矣。錢大駭呼救。
羽士聽完,倉猝走下神壇,朝狐狸作了三個揖,握著狐狸的手說:“假定我死去的朋友有這類兒子,我也冇法管他,不但我冇法,恐怕能像你如許做的,千百小我裡也不會有一兩個。冇想到這類高貴的行動,卻出於你們狐輩。”羽士也反麵儒生道彆,就感喟著走了。
老儒歸天後,他的兒子也在家開設私塾傳授門生。他跟老儒一樣,常常請狐狸出來喝酒談天,狐狸卻不愛理睬他,時候長了開端給他拆台。儒生在家設帳教書,同時還替人寫狀紙。他修改的功課,一張也不會喪失;但是他寫的狀紙,偶然剛完成草稿,就被狐狸撕碎了,乃至偶然候他正在寫,狐狸會猛地從他手裡把羊毫奪走。他教書得來的錢,一文也不會喪失;寫狀紙賺得的錢,即便鎖到箱子裡,也會被偷走。隻如果門生出入儒生家裡,都安然無事;打官司的人來了,卻被瓦塊石頭砸得頭破血流。狐狸偶然在房簷上說話,當著世人揭露案子中的詭計。
董曲江遊京師時,與一友同寓,非其侶也,姑省宿食之貲雲爾。友征逐繁華,多外宿。曲江獨睡齋中,夜或聞翻動書冊,摩弄器玩聲。知京師多狐,弗怪也。一夜以未成詩稿置幾上,乃似聞吟哦聲,問之弗答。比曉視之,稿上已圈點數句矣。然屢呼之,終不該。至友歸寓,則竟夕寂然,友頗自詫有祿相,故邪不敢乾。偶日照李慶子借宿,酒闌今後,曲江與友皆寢息。李乘月漫步空圃,見一翁攜孺子立樹下。心知是狐,翳身竊睨其所為。孺子曰:寒甚且歸房。翁搖首曰:董公同室固不礙,此君俗氣逼人,那可共處。寧且坐淒風冷月間耳。李後泄其語於他友,遂漸為其人所聞。銜李次骨,竟為所架空,狼狽負笈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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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郡知州董思任,是個好官吏,他傳聞這件過後,就親身前去驅除狐精。合法他在大談人與妖路數分歧的事理時,俄然屋簷頭狐精大聲說:“您仕進很珍惜百姓,也不撈取財帛,以是我不敢進犯您。但您珍惜百姓是圖好名聲,不撈取財帛是怕有後患罷了,以是我也不遁藏您。您不必再多說了,以免自找費事。”董思任狼狽而回,連續幾天內心都不舒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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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妄圖浮名,卻瞞不過明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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