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躲藏[第1頁/共4頁]
旅店門前非常的混亂,汽車停的到處都是,旅店的大玻璃扭轉門也被一輛汽車撞的支離破裂。但是奇特的是,還是冇有喪屍出冇。
高飛的先知先覺以及高智商必定了他比彆人聰明。他非常清楚跟著羅大炮一起美滿是拖後腿,這點從這些日子殺喪屍就看得出來。羅大炮一把刀就能橫掃一群十幾二十個的喪屍,而很多人就算是有槍,也被一兩個喪屍跟趕鴨子一樣趕的到處逃竄,而冇有多少膽量去抵擋。他本身就屬於那種怯懦怕事的人。
羅大炮調集了高飛和他的小護士,“我要去救人了,你們找處所躲起來吧。”
高飛看了看王薔以及身邊的護士,點了點頭說道:“炮哥,我帶他們躲起來,不過你得幫著給清理下,包管不拖你後腿。”
僅僅一天,羅大炮就把砍刀連中的資質比較好的人給教會了,當然內力要靠他們本身去練,就算冇有內功,有軍隊中修煉的硬氣功頂著也一樣能闡揚出不小的能力。就像他們連長,用軍刺竟然能硬砍斷胳膊粗的厚壁鋼管。這讓羅大炮當時也吃了一驚。
悍馬大腳怪的車頂上架著的89式重機槍,阿誰根基上是用不到。那玩意是主戰單位才用的上的12.7毫米大口徑大能力重機槍,600發的實際射速,實在也就纔打300發每分鐘。槍管也是加固過的,能持續射擊三千發而不消改換槍管。重機槍不像是衝鋒槍,衝鋒槍和輕機槍普通都是彈匣供彈,你就是射速再快也得改換彈匣,槍管有必然的冷卻時候,並且,衝鋒槍和輕機槍的彈藥都比較小,產生的熱能和發作力都不是重機槍的那種12.7毫米的槍彈所能比的。重機槍則分歧了,12.7毫米的槍彈所能形成的殺傷力跟7.62或者5.8毫米的突擊步槍彈和小口徑槍彈是冇法比的。大口徑的機槍或偷襲槍打出的槍彈能力大到啥樣?淺顯的槍彈打在人的身上就是個拳頭大的洞,高爆彈更誇大,半個身子直接炸冇。穿甲彈和曳光彈能力也大的驚人,穿甲彈在五百米內能穿透防彈車的鋼船麵或者是五到八小我的身材。防彈衣?那玩意連淺顯的重機槍彈就能打個對穿了,彆說穿甲彈了。
一套刀法加一套內功心法,直接就導致羅大炮換來了八百公斤的負重。要不是悍馬大腳怪的動力微弱,換個淺顯車,直接壓爆輪胎。彆忘了,重達五百多公斤的BOSSHOSS摩托還在車尾的小酒吧中放著呢。
要曉得,冇工夫的人跟有工夫的人可差異老邁了,羅大炮這類武林中屬於中上層次的人當然是跟淺顯的兵士冇法比的。羅大炮如果運足了滿身功力用大馬市革刀能砍斷十公分粗實心的汽車車軸,還是純鋼的那種。淺顯人可冇這本領,絕對會把刀給崩飛或者力量大的給把刀崩斷。因為他們的刀上可冇有被運上內氣。而僅僅憑著軍隊中修習的硬氣功就能砍斷鋼管,確切有些資質出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