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第4頁/共5頁]
治官迷惑,看看落款。點頭。
先是讀皇後上書。
田珍也不肯讓步“你們如果會好好待她,也不會明天是這模樣了。”
治官感覺本身懂了。
最後拿了個主張。
又說回當時的舊事“大伯纔不到一歲,也要交到族裡養著。還好厥後發明祖母仍有孕在身,族裡纔不能快意,不過因為肚子太大,還被狐疑並不是祖父的,差點就被燒死了,厥後祖母生了下了父親和姑姑,就被趕了歸去。家的地步與大屋,都分給了族叔,大伯抱著父親和姑姑從大院搬出去,挪到下院與下仆一起住了。厥後祖父回了家,又做了官,家業纔拿返來,但大伯夏季裡出去打柴失了足,已經不活著了。”
說得殿中妃嬪也非常唏噓。又提及自已在家裡聽家裡人說古。甚麼樣的事都有。
講完了,彆的也未曾多說,隻說了一句“戶無男丁,子孫不保,若女子能暫為戶主保得夫家血脈難道善哉?”
比方家人都不在了的。若隻要冇成年的女兒帶著繈褓裡的幼弟,她做不做得戶主?
多幾個新晉的官員站在蘇任這一邊。
多是公主的東西。
董嬪要氣死。可恰好也不好說甚麼。
除了跟族裡打官司,要把產業拿返來。另有剛打完官司,為了誰做戶主的事媳婦又拉著婆婆來的。
來時甚麼也冇帶,住了這些時候要走了,宮人大包小包往外拿。
董嬪想想那些事到也冇有甚麼不能說的,才點頭“我父親與太後是雙生。祖父暮年在內裡與人做過帳房,是厥後才受當時洲官保舉得的官職。做帳房的時候,有一度冇有訊息,族人隻說他是死在外頭了,便想叫祖母殉夫。我們族中的端方,丈夫身亡時如果夫人正值盛年,為顯其忠貞是要同棺殉夫的。如果不肯,便隻能放回孃家去。”所謂放歸去,就是要被休了。與都城的野蠻分歧,很多處所被休歸去隻要死路一條。
細細碎碎的很多雜項便跟著來了。
判田珍為戶主也不是不可,可開了這個先例,背麵如何辦?全都辦了嗎?可如果隻辦這一件,不辦彆的,那事情鬨出來呢?人家承情到也好,要不承情呢?天子看來,是個極嚴明的人。皇後傳聞也稟性剛正。畢竟態度不明,萬一要怪他滋長外戚橫行之風如何辦?
內心也免不得悄悄抱怨太後在宮中冇有了威望。
她本來不感覺,現在本身寫起來才曉得此中的彎彎繞繞那麼多,自有其定式。
門客也難堪。
一場官司打了半個月。
治官一想,那也冇有彆的體例。
齊田偶然似地問董嬪“聽聞母後太後幼時冇有少受欺負。”
門客傻眼了。
田珍說“治官便為百姓父母官,我信大人。”她冇跟齊田提,也冇與田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