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得封士[第3頁/共3頁]
李越一聽,端著酒杯的手一顫,杯中酒水灑了出來。
人族雖已發明紙張,但竹簡卻仍有其用處,常常被用來儲存貴重質料,或是用來在刻錄法陣。
李越聽了,隻是不語,李三白心中一歎,推了一把李越道:“還冇見過敖文大人,你便如此懊喪?走,我們今晚一醉方休!”
兩人到了四方堆棧,開了一間客房,叫了一桌酒菜,李三白將房門關上,為本身和李越倒上酒後,端起酒杯向李越道:“來,李越,我們喝一杯!”
這一看,頓讓四人都是吃了一驚!
“好!”
李越沉默不語,端起酒杯,一抬頭,一飲而儘。
莫庭生對勁一笑:“如何冇用?血封絕錄這般大事,提出之人必須在檔案上落筆,這昂首上的四個字應當便是那人親筆謄寫,我將這四字與當時襄水城的官員筆跡比對,定能找到他!”
莫庭生看著那諭令落款的名字,滿臉的不敢置信。
“好!”
隻見那封諭令的最後,落著四人俱都不敢想到的兩個字:
“隻是此時天氣已晚,明天一早你到我們敖府來,我帶你去見他,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