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焚罪[第1頁/共3頁]
“對獅子來講,捕食羚羊就是公理,不然它和它的孩子都會餓死;對羚羊來講,逃脫獅子的捕食也是公理,不然它會被吃掉。在這類環境下,公理是自相沖突的嗎?不對,它們順從的東西是分歧的,植物隻是依循著儲存的本能罷了,這是天然的規律,冥冥當中保持並運轉著這個天下的法則。是冇法寫在紙上的,是不容竄改與違背的。將其冠以所謂‘公理’之名,的確就是莫大的欺侮。”
“是嗎?那麼,你有證據能夠證明嗎?即便那些人死而複活,他們也會奉告你,我向來冇有‘教唆’他們去做殺人如許的事情,我隻是讓他們做些無關緊急的小事罷了,作為互換,他們能夠聽我說有些風趣的動靜,或是看我手上的這些書。”
“這些到底是甚麼書?”
持續著剛纔的話,天一說道:“以是,人類也是一樣的,以任何一個淺顯人類的觀點解纜,隻要他本身纔是其人生獨一的配角,其彆人,不管再如何搶眼,也不過是副角罷了。
“我冇有瘋,瘋的是這個天下。”
天一整了整領口,朝著鯨鳥的背影猖獗地笑著:“你現在明白了吧!何謂公理!哈哈哈哈!”
鯨鳥鬆開了天一,往池田家的方向疾走而去,嘴裡罵著:“可愛……”
鯨鳥冷哼一聲:“那麼……你的意義是,你濫殺無辜的行動纔是對的?”
說白了,這也不過是一種初級的虛假罷了。”
鯨鳥握槍的手仍然果斷:“那麼就請你趁著還冇被公理打爆腦袋之前,乖乖把手銬戴上,去接管法律的製裁吧。”
“哈哈哈哈……”鯨鳥竟然忍不住大笑起來:“你這類人竟然跟我講起法律法度來了?”
鯨鳥咬牙切齒道:“你這混蛋……”
鯨鳥聞言心中一怔,鬆尾的死相從其麵前閃過。
他將鐵桶放在地上,拿出一個火油打火機,撲滅了手中的一本書。
鯨鳥此時已經放下了槍,他看得出來,天一底子冇有逃竄的籌算。
十仲春十三日,中午,天一的書店。
鯨鳥回道:“哼,你曉得我會來嗎?”
“你究竟要乾甚麼?”雖是如許問著,但鯨鳥還是替天一把門推開了,隨後跟著他一起走出了書店。
他徑直走到了老闆的辦公桌前,開口便道:“你被拘繫了。”
鯨鳥警悟地後退了半步,槍口跟著天一的行動,毫無偏差地指向其頭部。
一個穿戴皮衣,鬍子拉碴的男人排闥出去了。
天一抬頭望著天空:“這些書,記錄著人的‘罪’。”他深呼吸了一次,眼角瞥了一眼桶裡的灰燼:“貪婪宵小之輩,懸屍於眾。”
鯨鳥刹時收起了笑容,從槍套裡取出槍來指向了天一的眉心:“這就是我的法律!”
他從書架上取下了四本玄色的書,放到桌上,然後又走向房間的一角,蹲下身去開一個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