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討要[第1頁/共4頁]
“孩子,你的目光也太淺了些,這事,今後另有的是費事,你為了出口氣,把家底透暴露來了,這杜鵑的媽媽可不是一個費心的,你看著,杜鵑的費事還會在前麵。”羅水蓮歎了口氣。
至於金雛鳳擔憂的要慕建國和常若善去鄉間找羅水蓮籌議婚事這些不靠譜的事情,慕斯年說都不是題目,到時把羅水蓮接到北京來,夏桐有本身的屋子,兩家人像淺顯人家那樣見一麵,也不是不成以的。
“我錯了,婆婆。”夏桐認識到本身這事做得的確欠考慮了。
事情的顛末是如許的,杜鵑穿了一身鮮敞亮麗的大紅短大衣配玄色小腳褲以及大紅的靴子,這身衣服都是夏桐送的,是寶姿的,看起來比杜鵑明天那身盜窟版羊絨衣服天然初級多了,加上明天杜鵑身上金項鍊、金手鐲以及鑽石戒指甚麼的都帶齊了。前一天結婚時甚麼都冇戴,光禿禿的,明天特地選在了回門戴,較著是回家來顯擺的,左鄰右舍的見了,頓時明白了是如何回事,都誇了幾句杜鵑好福分,一結婚就有好日子過,暗諷郭小華虐待了杜鵑。
本來是郭小華想明白了,也問過了茉莉,杜鵑身上的衣服鞋子加上那些金飾,也差未幾值個三四萬塊錢,郭小華就算要不返來那存單,今後有機遇了哄著杜鵑給她也買點金飾甚麼的也行,如何著還不能把那五萬塊錢要返來?
不對呀,據外婆的回想,這吳晟當年和關荷隻是曾經兩小無猜過,兩家也表示過這個誌願,這不代表兩人真正的好過愛情過,因為媽媽當年一畢業便去了鄉間練習,和吳晟,應當是冇偶然候在一起的,這吳晟,如何能夠會對媽媽有這麼深厚的豪情?
“一起走吧,先給我婆婆送到縣城。”夏桐說。
俄然一道電光從夏桐的腦海裡閃過,她想起了外婆曾經提起過的阿誰吳姓人,不會這麼偶合吧?本身竟然碰到了媽**初戀?
夏桐內心有些不安,給慕斯年打個電話問疇昔,慕斯年也不清楚常若善找夏桐為何。從江西返來,家裡的氛圍是有些嚴峻了,連昔日最果斷的奶奶也開端對夏桐擺盪了,慕斯年問了慕斯遠,才曉得是慕雲裳的勸提及了感化。
夏桐正糾結時,門鈴響了。RS
想想這個能夠不大,因為吳晟的前提比夏念強太多了,關荷如果先跟吳晟好了,如何能夠會轉過身喜好上一個農夫?
夏桐把婆婆和夏樟送到縣城,跟著杜鵑的車子回到了黌舍,去宿舍轉了一圈,宿舍裡冇有人,夏桐想了想又回到了景園。
那邊郭小華放下電話,氣的直跳腳罵杜鵑,說養了一個白眼狼,剛結婚就惦記取從孃家劃拉東西。
可惜杜鵑回絕了歸去,以要清算東西籌辦回京為來由。大堅的媽媽此次先不跟去,說是甚麼時候杜鵑有身孕了再去。彆的,大堅的弟弟另有半年大學畢業,大堅的媽媽還想著再種最後一年的地,儘量依托本身的才氣,不給杜鵑兩口兒增加承擔,再說家裡也養了很多雞鴨,另有兩端豬和一頭牛,這些都不是一兩天能措置的,她先留在家裡漸漸看能不能賣個好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