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子有攪兒[第2頁/共3頁]
田金河怕今後出是非,寫了分炊單,並擺閣司(酒菜)請人做證。
當屋子蓋起來搬出去今後,他的身材也垮了。一次給大哥田達樹家擔水時,一頭栽倒在路上,再也冇醒過來。
本來,田金河的爺爺田廷耀生了五個兒子。老邁田慶貴和老二田慶竹冇有後,老四田慶華十四歲上短命了。老三田慶棣生了四個兒子,依挨次取名田金海、田金潭、田金河、田金江。老五田慶墨客了一個兒子,取名田金浩。
“你又不是不曉得屋子有攪兒,爸有難處,我不肯提。”父親懦懦地說。
田金河為給兩個兒子蓋房娶媳婦,已經借了一屁股賬。三兒子也十4、五了,再過兩年就到了訂婚的時候。田金河籌算用老院兒那三間南房上的門窗梁檁,給三兒子蓋婚房。
此話正合田金河的意,他如許做,為的就是賭老二家的嘴。
如許一來,田達林就隻分了一處空宅。
老二家這麼一鬨,促使老爺子提早下了手,他把四個兒子(老三十五,老四四歲)叫到一起(老四被田盧氏抱著),宣佈分炊。
“嗯,倒也是這麼個理兒。有空我給老爺子唸叨唸叨,聽聽他的定見。”
田金河四個兒子,老邁田達樹,老二田達森結婚的時候,都給他們蓋了婚房(當時人們叫“任務房”)。老二的媳婦王紅梅嫌給本身蓋的屋子質量差,非要老院兒裡的三間南房,作為賠償。
田達樹、田達森各自有房,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早躲到一邊兒去了。田達林還未成年,脾氣又脆弱,不敢與其爭論;四兒子年幼,田金河隻好乞助大隊委員會。
“遲早也得提呀!他四叔本年十九歲,到了結婚的春秋。和公公婆婆小叔子住在一個院兒裡,已經夠彆扭的了。如果再添上妯娌,這日子另有法過呀?!”
現在女兒被大姑姐摔成重傷,婆婆和大姑姐一個子兒也不掏,讓她猛醒了過來,她不但感到心涼,更感到哀思,再如許在夥裡攪和下去,她都不曉得這個日子還如何過。
這時候,田苗苗收回“吭吭哧哧”的哭聲,大抵是父母的說話聲吵醒了她。
遵循民風,小兒子都是跟著白叟住,白叟老了今後?受產業。何況老四現在還小,離不開白叟,老宅子(田金河住的宅院)理所當然地留給了他。這個大師都冇有貳言。
田青青的心卻安好不下來,依著斷間牆想開了苦衷……
田廷耀給兒子們分炊的時候,把三間南房和兩間東配房分給了三兒子田慶棣。田慶棣給兒子們分炊時,因為大、二兒子已顛末繼出去,就把南房分給了三兒子田金河,把東配房分給了四兒子田金江。厥後田金河和田金江都有了本身的宅院,南房和東配房就一向閒著,各家在內裡存放一些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