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番外・回門[第2頁/共4頁]
“蕭河說,嫁了我,你便不算是外人。劍池中的藏劍,便是他那把天咫,你想要也可取去。”
“看甚麼看,不就是兩小我卿卿我我麼,你在夥房外還冇看夠?”
沈母將那傳家的金鐲交到沈衡手中:“當年白玉的那套金飾給了你,這個金鐲就給你弟弟罷。你拿到鎮上的金鋪去改成大些的款式。雖說是個男人,但既然成了我沈家的媳婦兒,也不能虐待了人家。”
沈恪看著蕭道鸞用不下於酒樓大廚的刀法,掐頭去尾,切除臟腑,將一條全須全尾的魚剖成了兩塊不厚不薄的對半片兒。
“他們如果分歧意,承諾你的老闆娘,怕是做不成了。”
沈母拆開布包,拿出裡頭的金鐲,套在本身腕上比劃道:“得了。人我見過了,姑息著如許吧。不知這鐲子會不會小了,要不要差人改改?我記得家中另有副金耳環,那人該是用不到,不如融了做個大些的龍鳳鐲。那耳環放在哪兒了?”
……
沈母懷裡揣著個布包,手指摩挲著卻冇有翻開。見沈父臉上儘是怒意,她又道:“當初看了那封信,你我就說好了,要麼當作冇這個兒子,要麼便連他那小情兒一併都認了。你是如何說的?既然狠不下這個心,現在便該硬派些。連麵也不敢見,你這個當爹的可真是窩囊。”
雙手被沈恪握著,又被爐火烤著,愈發燙了。蕭道鸞忽的瞥見炭爐旁的石桌。
沈恪想起蕭道鸞曾拿墨劍切過朱方獸的皮,問道:“這回如何不拿你的寶貝劍來切魚了?”
……
作者有話要說: 一百章,到這裡就美滿啦。
“每日拭劍。”蕭道鸞道,意義是即便剖了魚,劍上也不會留下魚腥味。
“他和阿誰男人的事。”沈母直言,“前幾個月來了封信,本是該送到你府上的。恰好你出門采貨,王伯就轉送到了我手裡。”
“給。”
那邊沈恪已經從筐中捉了條最胖的魚,拍暈了甩在案板上。
遠處配房一陣鬨鬧。
最後一章是沈恪和他的小火伴相乾的番外,能夠會有些難過,想看開高興心HE的小天使就不要往下看啦。
咚咚。
沈恪按了按額角,讓主子都下去,後院便更悄寂了。和昔日一大師子談笑著生火,忙得大汗淋漓,不是普通模樣。
沈恪悶頭專注地烤完一條整魚,才轉頭對蕭道鸞說:“拿盤子裝著,來吃吧。”說完又揀了條小些的海鯽,放在爐上。
沈衡道:“是沈恪嫁了疇昔,酒都擺了,現在約莫得算是回孃家。”
沈衡道:“我差人來拿便是,不勞煩王伯了。”
蕭道鸞拿起案板上的短刀,問:“如何切?”
用慣了劍的人,用起刀來也虎虎生風。按話本的說法,這叫一通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