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騙術[第1頁/共4頁]
趙毅從小女人校服口袋裡取出方纔缺角的五元錢,遞給老闆:“這錢剛纔給你的時候真缺角了嗎?”
棒球帽一臉的不信,這年初誰會不帶手機出門,但趙毅不肯借他也冇體例,隻得再找彆人借。
想到這裡,他有些意興闌珊,下了車追上低著頭正在走遠的小女人,拿出一遝錢來塞到小女人手裡,對小女人說:“拿著這些錢去買個新手機吧,彆因為這類事情壞了本身的表情。”
“這是彆的一種騙術,老闆收到你的錢就撕去一個角讓你換一張,普通人身上的零錢都不會多,以是幾次以後你就會拿出大麵額的錢來。當時候老闆收下錢假裝翻一翻就會說找不開,還是勉為其難要你前邊缺角的錢好了。等他把大麵額的錢還給你的時候你就要重視了,這時候的一百塊可不是方纔你給他的那張一百塊了,他早就給你換了張假幣。”
幸虧山神印中餬口物質很多,省了趙毅茹毛飲血的費事。
另有的說現在的門生讀書都讀傻了,這麼較著的騙局都看不出來,也不曉得上學都學了些甚麼。小女人被說的兩眼紅紅的,彷彿隨時要哭出來,腳步沉重的下車走了。
小女人又遞疇昔一張十元的,老闆看了看說這張也缺角了再換張吧。
他摸摸本身留的鬍子,連苦笑的表情都冇了,“你做的冇錯,錯的實在是這個社會。做功德當然是對的,隻是社會上好人太多,出門在外要多點謹慎。當然功德我們還得接著做,咱也不能因為好人多就不當好人不是,憑甚麼因為他們竄改本身?”
棒球帽連說對啊,向離他較近的趙毅藉手機,說要打本身電話。趙毅聽老李說過那麼多道上的事情,哪會不明白這類騙局。
趙毅在一個月的時候裡蓄了鬍子,形象跟剛被通緝時大不一樣,在旅店施施然吃了兩個小時的飯都冇被人認出來。當然他曉得這些都是表象,通緝令隻是從街頭轉到了公安部的體係裡,他的身份一旦透露,驅逐他的就是大隊武裝差人。
公然如他所想的那樣,之前鋪天蓋地貼滿大街冷巷的通緝令已經消逝的無影無蹤,人們的興趣都轉移到其他新奇事兒上去了。
前邊跑掉的小平頭能夠說我冇偷手機啊,之以是跑是因為尿急快憋不住了,上廁所總不犯法吧,說我偷手機你有證據嗎。
小女人扯了扯趙毅的衣角,她也感覺趙毅像是有些在理取鬨了,老闆撕掉一個角對老闆本身壓根就一點好處都冇有啊。
前麵跑掉的棒球帽能夠說我確切是丟手機了,瞥見有人跑當然要追啦,之以是冇還給小女人手機是因為一時焦急,再還給她不就得了,你也冇證傳聞我就是騙子啊。
叔叔?這固然是個小女人,好歹也有個十三四歲的模樣,本身有這麼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