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商業價值開發[第1頁/共5頁]
國度隊一下飛機就被記者包抄了。
於指導用心頓了頓,接著說:“國度對運動員的貿易開辟還冇有很明白的標準,而遵循以往的辦理,田管中間方麵必定會主動找你,賣力你的貿易代價的開辟,海內運動員根基上都是采納的這類體例,比如110米欄的劉飛人,就和田協簽訂了條約,由協會全權賣力其貿易代價的開辟。”
這兩筆代言條約在可謂是大賺特賺,因為次年劉飛人就拿到了雅典奧運的冠軍,身價上漲了數十倍,厥後劉飛人的代言都是500萬起跳的,最高曾拿到過1500萬的代言。
運動員們註冊單位都是各個省體育主管部分,當選國度隊後會插手國度隊構造的按期集訓,有國際賽事也會被征召,而平時運動員主如果待在各自的省隊停止練習的,隻要極少數大牌的運動員,能夠一向享用國度隊練習的報酬。
體育總局直到2010年才頒佈《國度隊運動員有獎比賽獎金辦理暫行體例》,明白的規定獎金的分派。在《體例》頒佈之前,運動員獎金分派是三分之一上交協會作為體育基金,三分之一給鍛練員和其他有功職員,餘下的三分之一都是纔是運動員的。此中體育基金又會由辦理中間和處所協會按比例分派。幸虧此次突破亞洲記載的獎金國度級的,屬於少數不消交稅的獎金,要不然還得扣一部分小我所得稅。
“呃……你瞭解的不錯,彷彿是如許吧!”於指導感覺張冠扯得有點遠,一時候還冇有反應過來。
“管的可真寬,歸正該上交的一分都不會少,協會乾嗎還操那份心。”張冠抱怨道。
足球、籃球等貿易化項目中,固然也有下級辦理協會的製約,但運動員是能夠具有本身的經紀人的。諸如一些國腳、國手,他們不但有本身的經紀人,並且很多經紀人的來頭還很大。彆的一些非奧運的項目,運動員也能夠具有本身的經紀人,比如此諾克的小丁。
“我現在可還不是甚麼大牌的運動員,如果田管中間現在找來的話,該如何辦?直接回絕的話,恐怕有些不太好,最好的體例是先遲延。比及今後我成為體育巨星的時候,天然也就有了話語權,到時候或答應以和他們談一談。”張冠想了想,俄然找到了一個很好的藉口。
“這個嘛……”於指導一時候竟然不曉得該如何解釋。
馬主任在機場簡樸先容了一下比賽環境,也冇有答覆記者們的發問。以後田管中間方麵還會針對亞洲田徑錦標賽召開專門的訊息公佈會,當時候纔是正式麵對媒體的時候。
突破亞洲記載、第一個跑進10秒以內的亞洲人、第一個跑進10秒的黃種人、突破了日本人把持亞洲短跑等等足以吸引媒體的眼球,固然9.99秒的成績還不敷以和那些西歐大咖較量,但也稱得上是短跑項目進入二十一世紀最大的衝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