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跟我走,能吃肉,還不用捱揍。[第4頁/共4頁]
任清閒給劉三刀又倒了一杯酒,舉杯問劉三刀:“三刀哥,你看這女孩兒如何樣?”劉三刀接過酒杯在手裡閒逛著,歎了一口氣:“也是個薄命的娃兒。實在我早曉得三胖跟我家那倆小子這大半個月來每天練完功的時候就老是趴在牆頭跟這萬香樓裡的人說話。隻是本日才曉得是這個小丫頭。”任清閒聞聽此言樂了:“哦?另有這回事?公然是三刀哥教出來的。”劉三刀一瞪眼:“你小子甚麼意義?感覺我揍不了你了?”任清閒笑著告饒:“三刀哥,你彆活力嘛。我意義是明日我便將這小丫頭與三胖一併送到你府上。歸正你家孩子多,也不差再多養一個。並且這也是做善事嘛。至因而當童養媳,還是當使喚丫頭你看著辦。”劉三刀端起酒杯滋了一口:“你小子前半句說的還像句人話,後半句我隻當你放了個屁。老子一個屠戶,殺豬的。要的甚麼使喚丫頭。至因而不是童養媳,卻不在我。養孩子我在行,給孩子找媳婦的事現在說還太早。”說完又給任清閒滿上一杯,接著說道:“孩子我能夠領歸去養著,也算給我家三個胖小子找個一塊玩兒的伴兒,歸正我家陽氣太盛。養個女孩兒也算是陰陽調和。不過給這孩子贖身的錢得你出。老子冇錢。”任清閒哈哈大笑:“那是天然。就當這些年我給幾個侄兒的壓歲錢一併補上了。”說完也是一口乾掉杯中酒。放下酒杯喊道“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