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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都市娛樂 >我真是雷神 > 第22章 《我的滑板鞋》

第22章 《我的滑板鞋》[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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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報名停止於昨日下午,但幾千份參賽歌曲,對於部分十幾人而言,還是一份龐大的考覈事情。

雷峰現下與他的小火伴們,就差要吃土度日,又拿甚麼來錄製歌曲?

“咦?”

孑銘很想罵人。

“如果有台音樂分解器就好了!”

――即每個實名認證過的網友,皆可投票給肆意本身喜好的參賽歌曲,但每一首歌,最多隻能投一票。

滬城扣扣總部,扣扣音樂部分,一群人正在加班。

雷峰俄然想到一首歌――

但是――

孑銘:“......”

“我要參賽!”

“宿主,撒拉嘿喲~”

“......”

一旦進入十強,便可獲得1萬元獎金!

投票者須實名認證。

......

“與~眾分歧最時髦,跳舞必定棒!”

他一向以為本身是個神馳小清爽的少年,愛喝白開水,喜好許巍的歌......想不到現在成了殺馬特,唱雷人的歌。

第一輪相稱於海選,即從網上報名的統統“匿名”參賽職員中,選出100強。

雷峰瞪著窗外!

討厭的感覺噪音,喜好者單曲循環。

第三輪,為十進三。

就憑他現在的嗓子與唱工,背一把吉他,用二手麥克風,街頭演出還能夠,但錄製一首歌,到網上與數千歌手合作,還真不輕易......

......

孑銘不竭聽著歌。

“雷神體係,我恨你~~”

夜。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

《我的滑板鞋》!

“明天怎~麼不高興”

就如許一首“刺耳”的歌,卻曾在另一方天下,用很短的時候敏捷走紅!乃至登上了2014年“十大洗腦神曲榜”榜首......

孑銘要崩潰了。

在第一輪,參賽者答應一人多歌,以得票最多的那首,作為成績!

雷峰放下條記本。

“這都唱的啥啊――好吧,冇有違規,通過!”

但進入最後三強之爭,在第四輪獲得第三名者,可獲3萬元獎金;第二名5萬元獎金;而“收集歌曲大賽”第一名,則可獲得10萬獎金!

當然,它不是外語歌,所謂“約瑟翰.龐麥郎”,隻是姓“龐”的一SX小夥的“藝名”;相反,這首歌很“儉樸”,“儉樸”到讓你感覺原唱唱工“搓”到無以複加,乃至“刺耳”!

“可我選甚麼歌呢?”

簡樸到以雷峰手頭的這點產業,都完整能夠把它弄出來!

這是一首比《獅子座》爭議更大的歌!

投票法則為“一曲一票”――

而第二輪,法則則有所變動。

“我就不信,憑我把握著一個天下的財產,還弄不出一首簡樸的歌!”

但且不說這首歌到底如何,起碼,它很簡樸!

“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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