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傻小子逛京城[第2頁/共3頁]
“大爺,您就行行好吧,我們兄弟幾個在這裡混口飯吃,從早到晚地,連口飽飯錢都冇賺到,求您開開恩,明天的庇護費就給我們幾個不幸的娃娃免了吧。”幾個小孩子中年紀最大的一個抱著地痞地大腿不住地討情。
“你個小東西,也不怕弄臟了你方四爺的衣服。滾,明天不交出十個大子,就把你賣到人犯子手裡換錢。”
武義也懶得理他,回身扶起了地上的孩子。
這小子傻傻地倒也好玩,我就跟著他,看他一會冇有了錢是個甚麼神采。
耳聽得背後腳步聲起,也不回身。
玩心大起的李燕,到手後又回了武義的四周,籌算看武義出醜。
這真是老天爺開眼啊。看到了武義,李燕的臉上出現了笑容。好幾天冇開張了就來了一頭肥羊。一看就是鄉間小地主的兒子。看這燒包的模樣,必然是那種為富不仁的黑心老財主,荷包倒是鼓鼓地,就讓小爺我替你花上一花吧。
武義也是氣這幾人的行動過分肮臟,籌算經驗一下幾人。
武義看著這個瘦的和猴一樣的小痞子,和幾個一看就外強中乾的閒漢,也冇有放在心上。更不籌算加以理睬。隻是拍了拍幾個小孩子衣服上的土,從身上摘下了一包點心,送給這幾個小孩子,讓他們拿著快走。
“你一小我出去必然要謹慎,不要惹是生非。早點返來。福伯返來如果看不到你必定會活力的。多帶點錢,在這城裡有錢比甚麼都好用。槍就不要帶了,帶上會惹費事。碰到事能躲就躲,不要多管閒事。”康晴擺起嫂子的架子,開端嘮叨。
傻小子還挺有錢。這晚餐算是有下落了。大搖大擺地走了幾步,李燕又回過甚來看著還不知情地武義。
武義隻是用腳尖一頂,那方四就一個不穩向後退了好幾步,倒在了地上。
武義看完了猴戲,開端向彆的的攤位晃去。這一晃就到了傍晚時分,想想本身也有點餓了,就籌算歸去和福伯他們一起吃晚餐。
聽到方四爺如此的霸道。武義早就把康晴的交代扔到了腦後。見方四抬腿要踢。就上前一步攔下了方四的一腳,這一腳雖說冇有甚麼力道,但是那幾個眼看著就是餓了幾天的小孩子那邊受得起啊。
民國的北平算是中華大地上一等一的多數會了。但是時逢亂世,這街上雖說是繁華,但也多了幾分亂世的蕭瑟。武義年紀悄悄那邊看得出甚麼,一心隻是想著都城的繁華。分開了旅店就在這都城的大街上閒逛了起來。
康晴看著武義拉都拉不住的背影,無法又好笑地搖了點頭。
盤算了主張,李燕整了整身上的半舊洋裝。把暴露來的秀髮塞回到弁冕當中,戴上墨鏡,悄悄地跟在了武義的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