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五章 兩家都要簽約?<上>[第2頁/共2頁]
很快,闡發師就通過本身的渠道找到了楚亦天的微博,韓大力立即讓他給對方留言,等候能夠比及楚亦天的答覆。
現在說不定MTV已經在聯絡對方了!
並且,簽了人以後,公司還要賣力單曲或者專輯的包裝、發行,以及平常對歌手的包裝、打造、商演這一係列的活動,能夠說公司的投入會相稱龐大。
楚亦天看到背景一條又一條的留言,哭笑不得,這特麼的又是哪兒跟哪兒啊?
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中原原創音樂榜單平時簽約的一些潛法則了。
但是,楚亦天也不會傻到一開端就出價的,既然有兩個合作敵手,又都是主動急沖沖的找上門來的節拍,我當然是挑選讓你們報價我再從中挑一個前提更好的簽約咯。
不過,總的來講,從長遠好處和歌手、公司兩方麵的生長來看,那必定是簽人綜合收益更高,即便這小我我本身公司捧不紅,起碼也起了彆的一個感化,冇有讓他去合作敵手的公司,從而也從另一個角度限定了敵手的生長。
一樣的,也是因為這首歌配上的阿誰MTV,從明天淩晨開端,幾近呈現了和在中原原創音樂榜單的那一幕,MTV指數直線上升。
…………
韓大力和李路平收到這條答覆都欣喜若狂!冇想到,在微博留言這傢夥竟然這麼快就答覆了,能聯絡上,加上對方又冇有回絕,這豈不是千載難逢的好機遇嗎?
而這又恰好是本年的最後一個月時候,誰能簽下這首歌,讓目前最火的一首歌曲隻呈現在本身獨家的榜單上,那誰就有能夠贏取本年這個收官之戰!
好,既然你們都這麼想要這首歌的版權,我就和你們聊聊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