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啄三屍[第2頁/共3頁]
大伯苦笑,歎了口氣,道:“這都是慣的。算了,一起去吧。”幽靈陳早就不耐煩,立即走在了前頭,他身形非常矯捷,就跟一隻狐狸一樣,看起來很輕巧,這讓我想起了《神農本草經》。
我愣了一下,下意義的想,莫非是血流光了?拿我的紅本本包管,這個確切有能夠。但是大伯卻道:“血跡冇了,會不會他當場包紮了?”小黃狗立即去檢察四周的龍血樹,半晌後,他指著此中一顆,道:“這棵樹有割傷的陳跡,有人在這裡采過麒麟竭。”我湊疇昔一看,公然,一道較著是利器弄出的劃痕,清楚的刻在樹上,樹的傷口處,結了一層‘血痂’,這是好東西,市場上賣得很貴,因而我把它摳下來,放進本身的衣兜裡。
出於對幽靈陳冇有效小李飛刀救我與熊掌下的記恨,我悄悄謾罵他快點成仙,然後駕鶴西去。
在樹林裡,我們無一例外的又看到了血跡,隻不過這一次,血跡是一滴一滴的,如果不細心察看,很輕易就會忽視疇昔。我們沿著血跡一起深切,一麵防備著四周的環境。
人的心機就是如許,越想越驚駭,越想越驚駭,便發力疾走起來,想快點奔出竹林墳地,成果我動靜太大,驚起了一隻竹雞。
當代學者都對此嗤之以鼻,闡發以為:因為《本草》成書與秦漢期間,當時流行修仙練丹,而這些上品藥大多是羽士們煉丹用的東西,當時的帝王常服食此類東西練出的‘靈藥’,對它們的服從堅信不疑,是以在編著《神農本草經》時,特地逢迎當時的政治需求,虛傳了很多服從。
我了個去,就我如許還學外科,如果手一抖,不謹慎切了人家的肝啊肺啊,我的餘生,恐怕就要在牢裡度過了。
我急了,那哪兒成啊,我這麼屁顛屁顛的跟上來,不就是為了庇護他嗎?當即,我耍了一招太極拳,做出一個白鶴亮翅的行動,這是跟我藥鋪公園中間晨練的老頭學的。
竹雞和家雞分歧,它能飛,隻不過飛得不高,也飛不遠,竹雞剛好飛到我脖子上,爪子又冰又涼,我當時嚇傻了,大呼的去抓脖子,發力之下,直接將竹雞的脖子扯斷了,頓時血濺了我一臉。
當初我爸逼我學醫時,我曾經向大伯乞助,大伯因為這個事情也挺慚愧的,當時就把我爸罵了個狗血淋頭,道:“明曉得崽崽怕血,學甚麼外科,不準!”
大伯是害我暈血的禍首禍首,是以普通碰到這類環境,他都捨不得我受委曲,虎著臉道:“甚麼中國工夫,給我在這兒待著。”
因為被分離了重視力,我暈血的征象好了很多,力量逐步答覆過來,而這時,我們已經進入了龍血樹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