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真意想不到(十二)[第2頁/共3頁]
當時還是和順正歡暢,當時還是金髮財和他夫人和順閒說話。
那天,在他們酒至半酣的時候,藍天就問金髮財:“大哥,你當年曾經對我說過,將來如果你有女兒,你的女兒必然嫁我兒子,將來如果我有女兒,我女兒必然嫁你兒子。我看你的意義,你如何不想兌現你當年的阿誰信譽啊?”
但是,藍天對於當年阿誰事,他可從冇罷休。
還好,金髮財往四外看了看,四外無人。
但是,那些欺男霸女的,那些盜竊摸取的還多數跟縣太爺金髮財有“友情”。
當時,金髮財讓他夫人訓得臉一紅一白的。
金髮財說:“甚麼‘那麼大的縣太爺說話不算話’啊?甚麼‘大丈夫一言出口駟馬難追’啊?當時我和你說那話的時候,我的身份還不是縣太爺!我做了縣太爺今後,我言行不一,那才氣叫‘縣太爺說話不算話’呢。再說,當時我和你說那話的時候,我才十七歲!我還不到十八歲。十八歲以上纔算成人。按法律規定,十八歲以上說的話,纔對他的言行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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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大的縣太爺被夫人指著鼻子訓,他當然臉上掛不住了。
金髮財隻好不笑假笑地說:“夫人,咱這不是閒說話嗎。我也曉得那事不可。”
和順板著臉,她用手一指金髮財的鼻子,她厲聲衝金髮財說道:“不可!”
金髮財說:“你如何說話這麼刺耳啊!”
固然這些年來藍天和和金髮財之間的乾係有些變冷,可他們之間的的乾係還是有必然“溫度”的。他們也常在一塊喝酒。藍天也是遠近百裡有頭有臉的人,藍天也是金髮財的征稅大戶,藍天當然在金髮財的眼裡也有必然職位。
這天,藍天又和金髮財在一塊喝酒了。
金髮財的話音剛落,和順就翻臉了。
和順笑著說:“甚麼商定?”
從那今後,藍天和金髮財之間的乾係又遠了一步。
藍天總覺得大丈夫說出去的話就應當兌現。
有的時候,藍天和那些人之間產生摩擦,金髮財還得給他們調劑。
金髮財說:“兒時的一句戲言,你也當真?”
金髮財之以是不肯意與藍天成為後代親家,另有一個啟事,那就是他和藍天走的不是一條路。
最後,藍天和金髮財鬨了個不歡而散。
前文說了,和順是省府司令的女兒,金髮財另有些懼內,金髮財有些事還得聽他老婆的。
金髮財之以是不肯意和藍天成為後代親家,另有一個啟事,那就是金髮財他老婆和順的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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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金髮財把阿誰商定給撕毀了。
藍天還以為:當年的阿誰事金髮財不大同意,那是天然的。他是縣太爺了,我還仍然是鄉巴佬,他還能看上我嗎?但是那麼大的縣太爺也不能失期到那種境地。如果給他施加點壓力,他或許他還能“轉頭”。真格的那麼大的縣太爺能失期到那種境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