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真意想不到(十一)[第1頁/共3頁]
成果,那天和順拋繡球,她的繡球恰好拋中當時去省府做買賣在台下看熱烈的金髮財。
藍天說:“你說了些甚麼啊,亂七八糟的。你喝醉了吧?”
白有金心說:阿彌陀佛。
金髮財娶了媳婦以後,他有了兩個女兒和五個兒子。
藍天說:“行,行,行。你我兩人的乾係這麼好,能不可嗎?”
藍天說:“指腹為婚是兩小我的媳婦都懷了孕,才那麼說的,現在你我連媳婦還冇有,……。?”
提及藍飛龍混鬨的啟事,那還是二十多年前的事。
要說到金髮財如何娶的省府司令的女兒和順,我還得簡樸說說。
但是,厥後金髮財“變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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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蜜斯心說:老天爺保佑,但願我此次拋繡球不會再產生不測。
當時,金髮財還十七歲,藍天還十六歲。
金髮財說:“藍天兄弟,既然你我的乾係這麼好,將來你我兩人攀親如何樣?”
那小我是城西二十裡藍家莊員外藍天的大兒子藍飛龍。
金蜜斯見風小一些了,她又看了一眼台下的白有金,她又把繡球拋下去了。
那小我一把就把白有金手裡的繡球搶疇昔了。
如許的話,如果繡球拋偏,隻要不是偏得太多,繡球仍然還能被白有金拿到;即便繡球再偏些,繡球也能被他們兄弟的其彆人拿到。
藍天說:“如何攀親?”
幾年後,金髮財和藍天都到了結婚的春秋了。
金髮財和和順(溫夫人)的職位那麼差異,他們又是如何湊到一塊的呢?
她說,她的婚事,她要看老天爺的安排。
金髮財的職位飛到天上以後,他就想,如果我還是一個淺顯的員外,如果我的身份還和藍天一樣,我能夠考慮我當年和藍天的“商定”,現在我做縣太爺了,我做了縣太爺,我的女兒還能嫁藍天那樣的家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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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縣太爺金髮財還冇當縣太爺,當時他隻是一個淺顯的員外。
對於當年金髮財和藍天之間的阿誰商定,溫夫人和順更是分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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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髮財說:“你說行不可吧?”
四周其彆民氣說:這不是瘋子嗎?
和順和金髮財的婚事,也是拋繡球決定的。
金髮財因為娶了省府司令的女兒,他因為攀了高枝,他做了縣太爺。
同時也把四周的人嚇了一跳。
不過,白有金的內心可半點也不嚴峻。
金蜜斯第三次拋繡球。
金髮財還說:“將來不管我有幾個女兒,我的幾個女兒都嫁你兒子;將來不管你有幾個女兒,你的幾個女兒都嫁我兒子。”
搶繡球的那小我是誰啊?
前文說了,和順(溫夫人)很信神,在她年青的時候,她就想她將來的婚事由她拋繡球來定。
要提及金髮財為甚麼變心,是因為他娶的是溫夫人和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