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沉迷寫剖白的小生這毒怎麼解[第1頁/共3頁]
我不由心中大駭,抬腳便要去追他,手都抬起來了才驀地覺悟過來,既然帶我來了這裡,天然是要放河燈的,他想必是去買河燈了。而我現在行動不便,當然是留在這裡等他最為合適。
我沉默不言,隨他引著我前去。
但是剛纔那一刹時,我覺得他又要走了。
我冷酷地看看手裡的糖人,本來憨態可掬的小兔子少了半塊腦袋,頓時變得有些可怖,兩隻圓溜溜的紅眼睛好似沾了赤色。
我想我現在的神采必然很慘白。
門路兩旁的人家越來越少,樹木開端富強起來,腳下寬廣的青石磚路也垂垂變成了隻可供四五人並排而行的泥土小徑。身邊的人群大多拿著燈籠,瑩瑩光中談笑聲不斷於耳,倒也不覺陰沉。
他護著我穿過人群,在一處不甚擁堵的河邊站下,將一向攬在我腰間的手收了歸去,又把另一隻與我相握的手也鬆開了。
我收回伸出的手,眼神淡淡的。
“毋須多言,俱往矣。”我沉著地說道,並未分一分視野給他,然後一口咬在兔子的頭上,啃下半塊腦袋,在嘴裡麻痹地嚼著。
可惜如何能夠。我垂下視線,遮住眸中的情感。
一隻淺顯的蓮花河燈。細木為骨,薄紙為麵。花心中有一截短蠟,又有一捲紙條。
我搖了點頭,表示我冇事。
……
這就是故事的本相。
甚麼都冇說,隻讓本身在這裡等。如許的話,是不是也充足釀出一場不成遏止的發急?
我曉得我如許想有些……或許是有些自戀罷,但我感覺他就是如許的。此生不負也好,對我的放縱也好,現在看來,都是拉攏我的手腕,拉攏我,讓我不要分開他。
我大抵曉得他要帶我去哪了。
有些究竟,就是要用對本身殘暴的體例,才氣看得清。
以是很驚駭。以是想伸手去抓住他。
他不明白,不曉得為甚麼要選,要如何選。因而在躊躇中被我認定隻能丟棄。
他將那紙條與身上的炭筆遞給我。
“冇事,吹了會兒風,臉有點涼罷了。”我跟他如許解釋著,“是河燈的光映得發白。”
“一隻不敷,再給我買一隻。”
我們都是驚駭一小我的人。分歧的是,我是純真地驚駭被丟棄被丟下,而對冇有前塵的他而言,或許我就是這世上獨一與他有牽絆的人,以是他隻是驚駭被我丟棄被我丟下。
“.…..那日,我拿著兩支糖人歸去找你,卻發明你不見了,尋了好久也尋不到……厥後,天上煙花炸響,我方纔發明,手上哪另有甚麼糖人,隻捏著兩根竹簽子……”我看動手中的糖人喃喃道,也說不出是委曲指責多些,還是豁然感慨多些。
他做得冇錯,很對。
我接過,卻不急著寫,昂首看他。
他剛強地對峙把手掌貼在我的額上,直到發明確切冇有甚麼溫度的竄改後,方纔把手放下,但眼中仍存有一絲憂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