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虎雛(五)[第3頁/共4頁]
但是,統統料想中能夠產生的事情,實際中實施起來,卻俄然變得格外艱钜。大夥間隔營門隻要一百五六十步,這一百五六十步,卻俄然變得非常悠遠。敵軍的馬隊數量太龐大了,敵軍的主帥被激憤後,也完整豁出了成本兒,不吝任何代價,也要留住他們。而他們,現在卻已經是強弩之末,人和坐騎都大汗淋漓。
擋在戰馬正火線的偷襲者要麼被刺死,要麼主動掉頭閃避。跟在戰馬前麵的偷襲者追不上戰馬的腳步,對楊光義構不成任何威脅。戰馬兩側的敵手,大部分冇等來得及做出反應,便眼睜睜地看著楊光義從他們身前奔馳而過,零散能做出反應者,技藝卻又跟楊光義差得太遠。
馬隊,最首要的是速率,而不是甚麼軍容劃一。像寧小肥那種練兵體例,隻會讓麾上馬隊一個接一個落空靈性,變成一具具木偶,或者跟他本身一樣的癡人!
……
楊光義手中騎槍藉助戰馬的速率居高臨下,將回撤到一半的刀身直接擊落於地,雪亮的槍鋒卻冇做涓滴停歇,持續高速向前,撞在護心板上邊沿與甲葉銜接處,冇入尺半。然後挑著厲聲慘叫大頭子反彈起來,將其甩上半空。
“嗚――”一麵盾牌掛著風飛來,橫著掃向楊光義的馬頭。後者悄悄一擺槍桿,就將盾牌磕飛出去。隨即擰槍旋刺,精鋼打製的矛鋒在半空中與一把鋼刀相遇,火星飛射。
“殺了阿誰騎白馬的!”有人在夜幕後大呼,隨即數杆騎槍奔馳而至。楊光義左遮又刺,將一名敵方馬隊捅死在馬背上。隨即又擋開了第二人的槍鋒。第三杆騎槍卻如毒蛇般靠近,衝著他喉嚨吐出了信子。
這一招,他勢在必得。楊光義手中的騎槍,根本來不及做出更多反應。誰料,戰馬本身,卻俄然將頭猛甩,數縷的馬鬃鞭子般甩進了偷襲者者的眼睛。
這是亂世,一個癡人連他本身都庇護不了,如何能夠庇護妻兒長幼?以是,明曉得小師妹已經心有所屬,楊光義都不籌算放棄。他要操縱一件件軍功,證明本身纔是最合適小師妹的那小我。他要讓寧小肥阿誰癡人看清楚,相互之間的差異究竟有多大。弱勢那一方,最好的挑選是知難而退。
他們的人數遠遠少於敵手,但他們在這一刻所表示出來的進犯力,足足是敵手的十倍。兩百馬隊擯除著千餘偷襲者,就像一隊隊野狼在追逐羊群。固然羊群當中,偶爾也有被追急了的公羊掉過甚,暴露堅固的犄角。但對已經殺起了性子的野狼而言,羊角底子構不成任何威脅。由槍鋒構成的狼牙隻是悄悄一閃,就扯破了敵手的喉嚨。隨即“狼首”甩動,將獵物的屍身高高地甩起,持續撲向下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