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賣魚的第一筆收入[第2頁/共3頁]
店小二找來掌櫃,看到竟然有這麼多的白條魚並且非常的信心。
帶著魚走出來,扣問店小二收不收這些魚。
或者存點錢再買些地步。
抓住一隻蜜蜂,將蠶絲係在腿上。
冇過量長時候,公然就找到了一個蜂巢。
“買木料也得花很多錢,再說了你家裡的人也得有用飯。明天抓的魚我們傍晚去一趟縣城,把這些魚全數賣掉。
“不消,我跟相公不一樣。每天在地裡乾活,去山上采摘桑葉。每天都走很多的路,去縣城這點路對我來講算不了甚麼。”
這才走了冇多遠,確切感受腳底疼的要命。
頓時內心非常的感慨。
“還是當代的女人好,一點都不嬌氣乃至還能夠養家,乾這麼多的活。”
還是把目標放在蜜蜂上麵。
“還是你騎著驢吧,我一個大男人走路就行!”
用火將蜜蜂熏跑,把蜂巢割下來。
巧兒扶著林海坐在驢背上。
路上人來人往,通衢的兩旁都是一些店鋪。
淺顯的野雞野兔子賣不了多少錢。
“不會碰到甚麼傷害的,就算是碰到猛獸也不怕。我那把火藥槍可不是茹素的!”林海非常自傲的說道。
“不可,還是相公騎著驢!明天我給相公洗腳的時候,都看到你的腳底磨出泡來了。
林海籌辦好了尋覓蜂巢的體例。
這收成已經相稱不錯了。
“也行,等下午我陪著相公一起去賣魚!”巧兒承諾下來。
這一次摘取了大抵五六斤的鋒巢,收成相稱不錯。
一天就賺了一百多文錢,這在手裡已經是一筆钜款了。
趕著驢前去縣城。
隻不過有雞毛墜子,飛的速率慢了很多。
到了家裡,吃完飯早早的睡一下。
兩小我一邊聊著天一邊往家裡趕。
換點錢你明天帶歸去!”
林海很快做好了籌辦,爬到樹上。
大型的野獸固然能夠獲得官府的嘉獎,但是一小我獵殺猛獸實在太勉強。
到了第二天早上,巧兒騎著毛驢回孃家。
吃著也相稱不錯。
一整天下來,一共找到了兩個峰巢,隻不過此中一個位置太高。
林海這才發明巧兒的腳步走的緩慢,如同小跑一樣。
這是大山裡專門采蜂蜜的體例,屢試不爽。
巧兒趕緊點點頭,“相公不消擔憂我,你是家裡的頂梁柱,該歇息的時候就得好好歇著。”
“相公,你明天累了一天,還是騎著驢吧,我牽著就行了!”巧兒說道。
隻要有猛獸顛末的處所必定會留下爪子印記,這也是一個獵人尋覓獵物的首要按照。
林海悠哉的跟著飛走的蜜蜂。
讓她也留下來陪著本身。
“要不我們輪番著騎!”林海發起說道。
再說了家裡俄然變得餘裕了很多,光是捕魚賺了錢,也充足換一輛驢車了。
林海騎在驢背上,苦笑的說道:“偶爾去抓一次魚還行,如果每天去捕獲,用不了幾天就把魚捉光了。”